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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交警使用电子抓拍驾乘机动车不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

来源:红网 作者:周纯 唐晓勇 编辑:王津 2018-01-07 09: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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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情报中心。

东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情报中心

  红网时刻1月7日讯(永州分站记者 周纯 通讯员 唐晓勇)记者从东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情报中心了解到,该大队目前对现有的城市主干道、国省道红绿灯和电子警察卡口进行了升级改造,将对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高清电子抓拍。

  东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情报中心工作人员就电子监控采集的违法数据介绍,对机动车驾驶人系了安全带、但副驾驶乘员没系安全带的,仍然要进行处罚。

  从2018年1月6日起,东安交警大队将在建成的冷东公路、同心路、G207等7个电子警察路口,对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与乘坐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抓拍录入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第90条之规定,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根据第51条、第89条之规定,对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以警告或者20元罚款。

  记者在冷东公路随机采访了过往的车辆驾驶人,驾驶人刘女士表示,系安全带还是安全一些,万一急刹车的话,不会出现撞击和摔倒的情况,对交警大队的电子抓拍表示支持。

  东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科技股股长胡杰介绍,现在卡口电子监控摄像头都是高清的,可以对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抓拍。希望广大市民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安全行车,安全坐车,驾驶和乘坐机动车辆时系好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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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纯 唐晓勇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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