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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正三湘行】桃花源里的“最美法官”—桃源县法院民一庭庭长敬志恒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文左龙 编辑:徐丹 2018-01-10 11:4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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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近年来,在湖南省委坚强领导和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湖南省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全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公正高效地审判执行各类案件,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2018年1月8日-12日,湖南日报、湖南卫视、红网、三湘都市报、法制周报等多家媒体对部分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实地采访,推出“司法公正三湘行”系列报道。

桃源县法院民一庭庭长敬志恒(中)正在与同事研讨案件。(资料图)

  红网时刻记者 郑涛 通讯员 文左龙 桃源报道

  十年来,他坚守公平正义,办结案件1200余件,从未改判或发回重审,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十年来,他心系人民群众,走遍了4442.3平方公里的大美桃源,服务群众10000余人,向98.8万桃源人民播洒法治信仰;十年来,他廉洁公正司法,对党绝对忠诚,保持清廉如水、执法如山的本色,成为群众称赞的楷模。

  他叫敬志恒,桃源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先后获评“全省审判业务专家”“全省法院先进个人”等称号。

  以法律利剑审全国大案

  作为一名法官,敬志恒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终生的责任和担当。2013年,他审理了公安部督办的湖南省首例特大制售“地沟油”案,被告人数多达15人,公安机关查获“地沟油”成品、半成品200多吨。

  由于该犯罪团伙作案时间长达8年,“地沟油”销售区域涉及山东、湖北、江西等5省9市,案情疑难复杂,群众深恶痛绝,社会高度关注,仅卷宗就涉及120余本,足有一个成人高。为将该案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敬志恒在兼任办公室主任的同时,日夜加班加点阅卷,认真组织庭前会议和庭审,依法保障被告人辩护权,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最终判处主犯吴某某等15名被告人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800余万元。

  当该“地沟油”犯罪团伙受到法律严惩时,当地群众纷纷为敬志恒点赞,一位70多岁的老人举起大拇指说:“敬法官敢于声张正义,严厉打击了损害群众身体健康的“地沟油”犯罪,让我们吃得更放心了。”

  以孜孜不倦成审判专家

  法官,是敬志恒儿时的理想,从信用联社职工到检察官,再到如今的法官,湘潭大学法律系毕业的他终于找到了人生的航向。

  为做一优秀的专业法官,他常年坚持学习,每年自费购买专业法律书籍数十余本,常年累月地潜心学习研究,夯实了深厚的理论功底,屡屡解决了审判实务中的难题。

  2014年9月,郭某在长沙某投资公司上班,受公司指派去株洲拆除设备,不幸发生交通事故,构成工伤八级伤残。但该公司股东为逃避责任,注销了公司,导致郭某不能及时获得赔偿,后郭某将该公司股东诉至长沙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但该委员会不予受理。该案涉及工伤保险与第三人侵权赔偿竞合,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如何处理。敬志恒接手该案后,综合运用所学法学理论,坚持劳动者的损害应当得到全面填补,同时不因遭受损害而获得意外收益的公平理念,作出了令人信服的一审判决,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为传播办案经验,提高法官专业能力,他组织编写了《桃源县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总结出“法官裁判七步法”,成为一线办案法官的“实务宝典”。为解决实务难题,统一裁判尺度,他先后完成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3项重点调研课题,在《湖南审判研究》《湖南法学》《人民法院报》等报刊杂志发表法学论文20余篇,相关成果被上级法院指导文件吸收采用。为播洒法治信仰,敬志恒还在办案之外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努力通过多种途径让群众知法、懂法、用法,他编写的《诉讼便民手册》,被桃源县人民群众称为“维权宝典”。

  以法律温暖践司法为民

  俗话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1970年1月,出生在桃源县龙潭镇湖田界村的敬志恒,是一个真正从大山里走出来的孩子。这里地处湘西北,与张家界相邻,群山环绕,山峰叠峦,必须走30多里山路才到集镇上。正因为出身贫寒,他更懂得老百姓的疾苦,从做法官那天开始,他立志要为人民群众服务,用法律保护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

  十年的审判工作,他扎根基层,管群众身边事、解百姓心中结,探索出法、理、情相融合的工作方法,通过审判让老百姓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为了方便老百姓诉讼,他在担任桃花源法庭庭长期间,创新探索由单纯的“坐堂问案”向“巡回审案”转变,定期深入边远农村开展巡回审判,减轻群众诉累。他还推行“午间法庭”,利用中午休息时间接待当事人、审判案件,保证偏远乡镇的当事人能够当天立案、开庭后能够当天返回,节约当事人的费用开支,该做法得到了长安网、中国法院网、常德日报等媒体推介。

  他常说:“法律是冰冷的,但法官的审判一定要传递温暖。”

  2015年10月,印某驾车搭载同村好友刘某外出玩耍,车辆不慎驶入水塘导致两人溺水死亡。两个家庭均痛失独子,双方亲人深受打击,但是刘某父母却要求印某父母在继承遗产范围内赔偿,印某的母亲无法接受既失去独子又要赔偿的事实,整日以泪洗面,对法院送达文书抵抗情绪极大。敬志恒知道,该案只有把当事人的心结解开了,才能案结事了。为此,他在民一庭审判任务非常繁重的情况下,6次上门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耐心倾听诉求,解释法律规定,安抚开导当事人,最后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当场给付11万元赔偿款。

  印某母亲说:“都说法官高高在上,可是敬法官却多次到我们村里做工作,最终圆满解决了纠纷,这才是人民真正满意的好法官。”

  作为一名法官,敬志恒在工作中始终恪守“清清白白做人、公公正正办案”的原则,坚决抵制各种说情、诱惑和压力,在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矛盾抗衡中,始终保持一个人民法官的高尚情操,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做到吃请不到、送礼不要、说情辞掉。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文左龙

编辑: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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