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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全面落实“河长制” 持续推进河道治理

来源:红网 作者:曹俊 宋美君 编辑:康晓乔 2018-01-11 1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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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通讯员 曹俊 衡阳分站记者 宋美君 报道

  2017年,湖南衡山县持续推进河道综合治理,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水利、环保、农业等各部门分工协作……一场守护碧水清流,建设幸福美丽新船城的行动正快速推进。

  责任压实 让河流“长治久安”

  为更好地保护青山绿水,衡山县深入落实“河长制”,成立了县河长办专项工作机构,落实了工作经费,建立了县乡村三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的工作职责和要求,所有河段均配备河长、副河长,每个乡村设立河长公示牌,全县共设置6名县级河长,54名乡级河长,190名村级河长,竖立河长制公示牌420余块,确保河长“管、治、保”三位一体。

  县级河长每月对县级河流进行巡查,并对乡村巡查河流工作进行了督查。着重对河库及周边垃圾乱堆乱倒、污水直排、水体恶臭、违法建设等问题进行检查,做到巡查督查全覆盖,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建立奖惩机制,对成绩突出的河长进行表彰奖励,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

  项目推进 提升湘江防洪能力

  衡山县湘江岸线64.85公里,其中堤防40余公里,但仅县城段能达到二十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其余均不到十年一遇。龙荫港、黄泥港等湘江一级支流入河口建设标准低,防洪能力弱。

  县委、县政府通过向上积极争取资金的同时加大县财政投入,对湘江衡山段的白沙亭保护圈、宝米洲保护圈、永和乡保护圈、长开保护圈及城郊接合部等进行综合治理,共投资5090万元彻底解决湘江衡山段在今年汛期暴露出的短板,全面提升湘江防洪能力。

  联合执法 助力水生态环境升级

  衡山县组建了由县水利局牵头,公安、环保、国土、畜牧水产、地方海事等部门组成的河道管理联合执法队伍。按照“水利牵头,统一执法,分部门处理”的执法模式,统一对涉河违法行为进行处理,至今拆除非法洗砂场8处,打击非法采砂及破坏河堤行为2起。现湘江衡山Ⅰ标实行全线禁采,衡山Ⅱ标做到了有序开采。湘江的一、二级支流巡查监管基本到位。

  “我们还出台了禽畜养殖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进行全面整治,制定了三年水库养殖退出计划,2018年县财政拿出200万资金作为河长制工作相关费用,进一步提升全县水生态环境。”衡山县水利局局长、县河长办副主任颜海峰介绍。

  近年来,衡山县充分开展河长制工作,发挥河长制作用,大力提升水生态建设的同时加快实施旅游强县战略,紧扣“一乡一景、一村一品”目标,着力打造湘江沿江风光带、野莓谷等生态旅游景点,助力“河长制”升级版打造,实现了河库水环境保护与经济效益提升双赢局面。

来源:红网

作者:曹俊 宋美君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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