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月13日讯(双峰分站记者 彭牡 通讯员 胡锡德)1月12日下午,双峰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审议表决《双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双峰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命和宪法宣誓程序的办法(草案)》,审议表决有关人事事项。
经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戴志雄提请,双峰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任命:李奔峰、王长山、吴林梅为双峰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王建安、胡明辉、王立军、胡中奇、徐爱军为双峰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至此,双峰县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
来源:红网
作者:彭牡 胡锡德
编辑:杨滋
本文为红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