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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诚信建设主力军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何淼玲 编辑:徐丹 2018-01-24 11: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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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彭丁云

  2018年1月,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期盼已久的荣誉——“全国文明单位”牌匾和证书,经中央文明委安排从北京一路送到该院。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谭剑辉说:“天心法院从来不是诚信建设旁观者,而是诚信建设主力军,在司法活动中一直坚持惩恶扬善,鼓励诚信,惩戒失信,用法治力量激扬社会文明风尚。”

  力倡诚信诉讼,严惩虚假作证

  2016年10月,在一起民间借贷案庭审中,证人邓某“以身试法”想虚假作证,结果被法官当庭识破。

  “我在庭审中发现,证人邓某的证言与原被告双方的陈述自相矛盾,经过进一步核实认定,邓某在法庭上作了虚假证言。”天心区法院家事少年庭庭长董燕向记者回忆了当天开庭时的情景。

  因虚假作证,邓某被当庭训诫,并被处以1000元罚款。

  和邓某一样,一个月后,于某也尝到了向法庭虚假举证的苦果。在一起买卖合同中,于某提供了由第三人担保的《财产担保书》,结果法官发现履行担保义务的第三人系冒用签名,导致法院的审判受到严重误导,此行为严重妨害了民事诉讼。此案再审时,这一虚假证据被发现。

  2016年11月21日,该院对于某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于某亲属当天向法院缴纳了罚款。

  由于该院积极推动,天心区政法系统在湖南首次启动由基层政法各家单位参与的虚假诉讼防治联动机制,取得初步成效。

  制裁失信违法,推动征信建设

  天心区法院特别注重规范失序与失信。如随着长沙房地产市场的火爆,房价的急剧变化导致一部分人心态失衡,合同行为失信。该院对典型案例作出裁判,进行司法回应。

  2017年初,在一起“一房二卖”案中,该院对违约者作出了“退百万赔百万”的判决。此案一审宣判后,社会反响很大,许多市民和媒体纷纷点赞。

  审理“二手房”买卖纠纷案时,该院也对不讲诚信的行为说“不”。

  一个“二手房”卖家在收到买家支付的购房定金后,不履行合同约定。该院参照同地段、相同类型房屋的价格,酌情判决卖家承担20万元违约金责任。

  在执行工作中,该院同样严格依法制裁失信违法行为,推动社会征信体系建设。

  2016年10月31日,在长沙市黄兴南路商业步行街,52名“老赖”名单在步行街中心广场、悦方广场LED显示屏公开。

  三天后,被“晒”的郑某夫妻就委托律师到法院协商解决661.5万元的执行案件。

  2017年8月,该院与移动、联动、电信三家公司试点合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定制专属失信彩铃短信。所有被定制了失信彩铃、短信的失信被执行人,只有在履行了法律义务后,才能由法院决定取消,否则其失信行为在电话通讯交往中被广泛公开。

  2017年12月7日,该院与这三家电信公司签署协议,正式启动这项联合信用惩戒工作。

  积极探索创新,用心传播文明

  政法类新媒体作为政法机关和民间沟通的平台,发挥着巨大传播作用,该院在此领域探索创新,收效明显。

  2016年11月,该院成立了新媒体编辑部,创立微信公众号。短短数月,法院微信公众号推出“以案说法”类文章的阅读量从数百次增长到上万次,平均每期阅读量超5000次,被网民称为法院微信公众号中的“一股清流”。

  2017年1月,春节临近,鉴于饮酒过度酿成悲剧现象往年时有发生,该院公众号适时推出本院裁判的一起饮酒醉亡案例。在该案中,劝酒且不尽救助义务的同桌人均按不同比例承担了赔偿担责。此文推出后,当天阅读量达2.4万次。

  在协助法院执行工作中,该院微信公众号发挥了“追赖神器”的独特作用。

  长沙某街道办事处拖欠170万元项目转让款,当地法院判决后,一直未得到履行。案件被指定到该院执行后,2017年4月,该院微信公众号喊话被执行单位,督促其履行判决。涉案单位当天履行170万元执行款,一起长达8年的执行积案,就此顺利解决。

  该院延伸审判职能,在激扬社会文明风尚方面积极作为,同时在审判执行主业上也毫不含糊。2017年,该院共受理案件18180件,审结案件16665件,结案率91.7%,同比增加21个百分点,结案数与结案率这两项核心绩效数据,均居全省法院前五。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何淼玲

编辑: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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