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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先锋】刘海燕:打造“矫正监管雨湖模式”

来源:红网 作者:段宇翔 谢春明 朱佩夫 编辑:高芹 2018-01-27 1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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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他们很平凡。但就是这些平凡的人,肩扛责任,牢记使命,遵法崇法,为事业添光彩,为群众解难题,为社会添和谐,为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献力量。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湖南司法行政人。湖南省司法厅联合红网、时刻推出《司法行政先锋》系列报道。

在湖南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技能比武总决赛中,刘海燕以99分的成绩获得笔试环节第一名。

刘海燕主持社区矫正人员入矫宣告仪式

  红网时刻记者 段宇翔 通讯员 谢春明 朱佩夫 湘潭报道

  提起社区矫正工作中入矫、矫正监管、解矫等环节她娓娓道来;谈起《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矫正相关规定,她更是如数家珍,脱口而出。

  刘海燕是湘潭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这位2011年参加工作,2012年才走上社区矫正工作岗位的“新兵”一路成长,凭借自身扎实的专业知识、对工作的满腔热情以及钉钉子的钻研精神,摸索打造出“矫正监管雨湖模式”,多次被评为“优岗”,2018年省司法厅授予“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岗位标兵”称号,如今她已任湘潭市雨湖区司法局先锋司法所所长。

  “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是管得住,不脱管,不重新犯罪;难点是矫的好,要从心理上引导,生活上关心,就业上帮扶”一谈到工作,这位“80后”的川妹子很是“较真”。

  专注专业 打造“矫正监管雨湖模式”

  如何管理好社区矫正对象,让他们不脱管、不漏管、防止其重新犯罪是每个社矫工作人员避不开的话题。

  “她对自己要求严格,利用业余时间、休息时间完善工作、钻研业务,制定适合本地的规章制度,而且不提要求。”雨湖区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姚湘平说道。

  2011年,雨湖区全面试点并推开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作为司法行政的一项新职能、新课题、新任务,在全省都没有好的经验可以借鉴。面对陆续入矫的服刑人员,如何“管得住、矫得好”成了压在刘海燕心头的巨石。

  凭借自己过硬的专业知识和钉钉子的钻研精神,刘海燕从夯实理论基础、狠抓建章立制入手,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和两院两部规定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雨湖区实际工作情况,她对社区矫正工作从入矫到解矫的内容进行了规范和细化,制定了《雨湖区社区矫正工作奖惩考核方案》,从细从实地涵盖了社会调查评估、社区矫正措施、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等社区矫正工作各个方面,使考核工作有“事”可考,有“效”可评。

  此后她又陆续制定了《雨湖区社区服刑人员定位监管制度》《雨湖区社区服刑人员指纹签到制度》《雨湖区社区矫正应急处置预案》等,在制度上规范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刑人员监管并严格执行,逐渐形成了“矫正监管雨湖模式”,并被多个兄弟单位引用。

  执法如山 让群众更有安全感

  谭某因犯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缓刑期间被依法实施社区矫正,矫正期间又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湘潭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按照规定,在社矫期间再次犯罪的将被收监执行,谭某为了逃避实体刑处罚,在法院核实情况的过程中未报告社区服刑人员身份,且虚报居住地,妄图再次适用社区矫正。在收到雨湖区人民法院委托雨湖司法局对谭某进行社会调查评估的委托函后刘海燕当即以谭某居住地不实为由退函,并向雨湖区法院送达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法院关于谭某的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接收社区矫正保证书等文书。2017年7月12日晚,雨湖区人民法院决定对谭某依法逮捕,于2017年7月22日作出撤缓合并执行谭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的判决,随后谭某被押送至湖南省女子监狱服刑。

  “社区矫正对象是一群特殊的群体,我希望能管理好这个群体,让周围的老百姓看到违法犯罪必将承担相应的后果,让大家更有安全感。”刘海燕说道。

  截至目前,雨湖区共计建议撤销缓刑、提请收监执行33例,除8名罪犯公安机关尚在采取追逃措施外,其余已全部执行到位。刘海燕面对特殊人群管理,始终能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以端正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树立了良好的司法行政干部形象,维护了社会的和谐良序。

  心善若水 愿他们重新开始

  高墙内外,社区矫正体现了刑法人性化的一面,社区矫正其中一项重要职能即为“社会适应性帮扶”,体现了矫正工作多样化的一面,既有刑罚执行的刚性,也有教育教化的柔情。

  “我遇到过自暴自弃的服刑人员,觉得自己被‘冤枉’,长期无法正面面对自己的定罪量刑,甚至觉得和其他服刑人员一起集中报到和参加社区服务是一种耻辱。”刘海燕说。

  袁某原是一名领导干部,犯贪污罪受贿罪,因长期抑郁造成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病)而保外就医,在矫期间,基本能够配合监管,但是情绪波动大,自控能力较差,需药物控制。刘海燕通过人性关怀,谈心谈话和灵活调整监管措施的方式,在其精神状态较好的时候,统一到司法所接受管理,精神状态不稳定的时候,入户走访,落实教育和谈话等监管内容,帮忙其稳定病情,不进一步恶化。目前,其病情已基本稳定。

  “我们一般对案件的认定不纠缠、不评价,只是希望他们平稳渡过矫正期,早日回归社会,重新开始。”刘海燕说。

  六年来,刘海燕始终以高标准、严要求鞭策自己,从事社区矫正工作至今,她共负责接收社区服刑人员920人,累计解除矫正729人,接受委托并进行社会调查评估1256例,确保了矫正各项监管工作全部到位,辖区范围内无一例因监管缺位导致的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重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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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段宇翔 谢春明 朱佩夫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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