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1月31日讯(记者 王永红 通讯员 周玉和)1月25日以来,永州市出现持续低温冰冻天气,气温较往年同期显著偏低,为确保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和衣被取暖,永州市各级财政紧急下拨冬春期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4050万元。各级财政、民政部门按照省厅要求,在发放救灾物款时严格做到“三公开”“四不准”,即民主评议公开,救助对象公开,救助物款公开,不准优亲厚友,不准平均分配,不准预留资金,不准挪作他用。
此举有效增强救灾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了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了救灾物款发放公开公正公平,让受灾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节。
来源:红网
作者:王永红 周玉和
编辑:杨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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