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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相爱时署名房产离婚后成负担 贷款未还清被限购

来源:红网 作者:杨艳 编辑:陈雪骅 2018-02-01 22:18:47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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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2月1日讯(记者 杨艳)“原来的房子写了我的名字,导致我名义上拥有两套房,无法再购置新房,我该怎么办。”今天一大早,长沙市民小林向时刻新闻记者诉苦,希望能寻求法律帮助,解决自己“名不符实”导致的烦恼。

  通过仔细询问,记者了解到,小林曾经拥有一段美好的婚姻,夫妻两人购买的房子,前夫只署上了小林的名字,可没想到,随着两人的离婚,房产证上的名字反而成为“甜蜜”负担。原来,小林和前夫购买的是一套按揭房,离婚后,法院将登记在小林名下的按揭房判予了男方,未还清的银行贷款也由男方承担,小林在男方还清贷款后再帮助男方办理过户手续。之后,小林遇见了现任丈夫,考虑到丈夫已有的房子较小,婚后两人准备购置新房。“万万没想到,赶上了长沙限购政策。法院判决的按揭房依旧登记在我的名下,因为没有还清贷款不能过户。”

  随后,时刻新闻记者联系了湖南正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宇。

  刘宇律师表示,像小林这种情况的出现是因我国《物权法》变动规则和按揭房过户规定而导致。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登记在小林名下那套房产的所有权在判决生效时实际上已经转移至其前夫,但根据《物权法》第六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刘宇说,也就是小林与前夫的那套房产只有变更登记后,才能做到名义上与实际上都不属于小林,小林再购买其他房时才不会受到限购政策的限制。”

  “按揭房离婚过户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按揭就意味着银行对该房享有抵押权,小林对房产没有过户权。”刘宇说,按照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所以要想在离婚后将按揭房过户就要获得银行同意或者提前清偿贷款。“但是要想获得银行同意或者提前清偿贷款一般都有难度,因为未结清贷款而同意过户会导致银行的抵押权实现出现风险,而一次性偿还贷款对于一般贷款买房的人而言,压力过大难以实现。”

  在限购政策下,像小林这种情况如何解决?刘宇律师建议,虽然房屋已经判归其前夫所有,但在银行贷款没有还清的情况下,最理想的解决方法是小林与其前夫进行协商,由其前夫先出资将银行贷款清偿,消除银行对该房的抵押权,拿回房产证书,然后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产权过户登记,将房产变更到其前夫名下,在产权变更后,其前夫可再以变更所有权人后的房屋为抵押重新申请银行贷款。此外,如果房屋双方均没有居住需要,经过与其前夫商议,亦可以将房屋转让给他人,交易房款由其前夫收取即可。如果双方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小林也可以要求法院执行局、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协调处理。

来源:红网

作者:杨艳

编辑:陈雪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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