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2月7日讯(宁乡分站记者 龚再蓉)在全国千多个城市禁止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后,湖南省宁乡市政府发布《关于宁乡市中心城区、乡镇集镇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简称《通告》),明确从2018年2月5日起,在宁乡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全市各乡镇集镇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通告》,玉潭、城郊、白马桥、历经铺4个街道所辖31个社区以及经开区、高新区、金玉工业集中区范围内区域,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的区域,还包括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宾馆、商场、超市、餐馆、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等等。全市25个乡镇集镇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在每年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十五期间,每日6:00至24:00(其中除夕和初一为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禁止燃放。
《通告》还就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品种、燃放的安全要求、相应监督与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来源:红网
作者:龚再蓉
编辑:于佳丽
本文为红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