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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荷塘区法院为46名务工人员追回工资42.8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龙琦 盘利斌 编辑:唐韵 2018-02-07 1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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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株洲2月7日讯(记者 龙琦 通讯员 盘利斌)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审判执行专项活动。株洲市荷塘区法院高度重视,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特别是该院执行局,抓住临近春节的特殊时期,加班加点投入到执行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焦某等46人原系株洲某妇科医院员工,在该医院工作多年,后因医院自身经营问题,陆续拖欠焦某等46名员工工资共计57万余元。焦某等人多次追讨工资未果,只得就株洲某妇科医院拖欠工资一事向荷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焦某等人的诉请得到仲裁委员会的支持,仲裁裁决该妇科医院向上述46名申请人支付工资共计57万余元。

  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该妇科医院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焦某等46人向荷塘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荷塘区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也未查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

  在荷塘区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期间,该院执行法官经过细致排查,发现该妇科医院虽已不再经营,但其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企业,其合伙人依法应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为尽快为申请人追索到工资,过一个安心年,荷塘区法院执行团队果断将该妇科医院的合伙人严某等3人追加为被执行人,并约谈严某等人,告知其如不履行义务,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能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受到限制,以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面临的罚款、拘留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法律的威慑下,严某等人与焦某等申请人就履行问题进行了协商,并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目前,严某等人已按执行和解协议支付工资共计42.8万余元,使焦某等46名申请人在新春佳节到来之际,能够踏踏实实带上工钱回家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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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龙琦 盘利斌

编辑:唐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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