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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出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使用微信“八不准”

来源:红网 作者:谭卫丰 陈峰 邹国栋 编辑:唐韵 2018-02-08 15:4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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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娄底2月8日讯(记者 谭卫丰 通讯员 陈峰 邹国栋)日前,记者从娄底市娄星区委办了解到,该区出台了“八不准”规定,规范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包括村、社区干部)使用微信等网络行为。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四个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近日,娄星区出台“八不准”规定,要求全区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以及村(社区)干部要坚定不移地把政治纪律挺在最前面,自觉抵制各种错误言论和政治谣言,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规范日常网络言行,在微信“朋友圈”、QQ群、微博、论坛、直播等网络平台主动做到坚守道德底线,不踩纪律红线,不触法律高压线,努力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规定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学习宣传和教育,从严管好队伍和干部。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娄星公安分局、钢城公安分局等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规条例予以严格问责、严肃处理、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受理举报办公室设区委网信办,举报电话:0738—6615669。

  娄星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使用微信“八不准”

  1、不准发表、散布和传播违背党的基本路线、否定四项基本原则、歪曲党的政策或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以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歪曲党史、国史、军史,抹黑革命先烈和英雄模范等。

  2、不准泄露党和国家以及单位的秘密,泄露、扩散工作中尚未公开的重要事项和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

  3、不准制造和传播各类谣言,特别是政治类谣言,散布所谓“内部”消息和小道消息,发布、谈论、传播封建迷信、淫秽色情和有违社会公德、危害他人身心健康的低俗文字和图片、视频等,以及制作、购买、传播非法出版物。

  4、不准以任何形式搞团团伙伙、拉票贿选和利用微信群编织“关系网”拉帮结派、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等。

  5、不准浏览访问非法、反动网站并组织或参加以下活动: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组织、非法活动;网上宗教活动、邪教活动,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及其活动。

  6、不准公开谈论和透露他人隐私,对上级领导和其他党员干部品头论足、乱传闲话,及对所从事工作发牢骚、泄私愤,传播负能量。

  7、不准发布宴请信息,接受或赠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微信红包、支付红包等各种电子红包、电子礼券,以及使用微信等网络平台打牌赌博。

  8、不准违规开网店、做微商或利用网络从事以营利为目的与自身身份不相符的商业推销、推广活动,以及从事其他与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活动。

来源:红网

作者:谭卫丰 陈峰 邹国栋

编辑:唐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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