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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多名商家图喜庆放“开门炮” 开张吃罚单

来源:红网 作者:左强 徐灏 编辑:杨滋 2018-02-24 14: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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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现场。

燃放现场。

  红网时刻常德2月24日讯(通讯员 左强 徐灏)正月初六、初七、初八,很多商家选择在这三天开业并燃放烟花爆竹,图个开业大吉。但是,常德市城区春节期间实施“禁燃令”后,多数商家都选择了更文明的方式开门迎客。但也有不少“传统”商家“顶风”燃放爆竹,受到相关处罚。

  2月22日8时许,龚某因东风4S店新年第一天开门图喜庆,安排店员工蒋某在位于南坪街道龙港路与三星路交汇处东风4S店门口燃放烟花爆竹,并拍摄视频发微信群,影响恶劣。现龚某被处以500元罚款,蒋某被处行政拘留5日。22日9时许,饶某在武陵区白马湖街道长家山社区鼎喜酒店旁的鼎盛茶楼门前因新店开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一挂;经询问,饶某对自己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一事供认不讳。现其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23日上午9时许,戴某在武陵区戴氏彩板钢架厂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武陵公安分局启明派出所联合处警防控一大队查处。目前,彭某已被行政罚款500元。10时许, 钟某在武陵区筱沅水利水电建设公司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武陵区公安分局启明派出所联合处警防控一大队民警成功查处。目前,钟某已被行政罚款500元。

  今年春节期间,对于“禁燃”工作,武陵公安分局一直在行动,各所队加大巡查力度,据统计,共出动警力771人次、动员社会力量380人,组织播放2018年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宣传片145次,各责任单位认真履职,共劝阻违规燃放行为118起,查处11起,行政拘留3人,行政罚款10人。芷兰派出所对处警防控大队移交的5起案件正在调查取证,拟呈报行政拘留1人,行政罚款4人。特别是处警防控一大队、三大队、四大队共劝阻30余起,拍照取证16起,移交派出所16人。对于违规燃放和存储烟花爆竹人员,情节轻者,会对其劝阻、批评教育,较为严重的,给予行政处罚甚至拘留。

  武陵公安呼吁市民提高自身环保意识,禁止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让年味更清新,让环境更美好,别让开业首单成罚单。

来源:红网

作者:左强 徐灏

编辑:杨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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