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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政厅严打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活动 开通举报通道

来源:红网 作者:陈彦兵 编辑:刘威成 2018-02-26 19: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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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2月26日讯(记者 陈彦兵)时下,一些非法社会组织未经合法登记,擅自使用社会组织的名称,以服务国家战略、对接资金项目、颁发奖状证书等方式非法敛财;部分社会组织运营管理不规范、超越业务范围开展评比达标表彰、论坛研讨会等服务活动;有的社会组织利用网络开展非法募捐……今日,记者从湖南省民政厅了解到,为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活动,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根据民政部统一要求,湖南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活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并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举报。

  重点查处六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活动

  《通告》明确提出,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的规定,重点查处以下几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活动:

  1.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

  2.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

  3.社会团体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

  4.未登记为慈善组织、或慈善组织未取得公募资格认证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

  5.未取得前置审批或超出章程规定业务范围开展服务活动的;

  6.为非法社会组织给予支持或提供便利的社会组织。

  对继续开展违法活动的,民政部门将严厉查处

  《通告》要求非法组织应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质,立即停止活动,全面消除影响,自行解散。对继续开展活动的,一经发现,将坚决打击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依法办理成立登记手续的社会组织,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活动,未经有关部门审批,不得超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服务活动;未认定为慈善组织和未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不得开展相应公开募捐活动;对本组织项目合作对象、募捐活动合作对象等机构的资质应予以确认,拒绝与非法社会组织、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组织合作开展活动,确保各项合作活动、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对继续开展违法活动的,民政部门将严厉查处,视情节依法给予警告、限期停止活动、责令撤换负责人等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社会各界可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举报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时,可登录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网站“中国社会组织网”(网址:http://www.chinanpo.gov.cn/index.html),点击“全国社会组织信息查询”,确认该机构是否合法登记注册。

  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邮箱、面谈等方式及时举报:举报电话:0731-84502223;举报邮箱:hnmzsgj705@sohu.com;举报地址:长沙市东风路276号湖南省民政厅二办公楼7楼705室。

  举报内容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提倡实名举报,湖南省民政厅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来源:红网

作者:陈彦兵

编辑:刘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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