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2月27日讯(记者 郑涛)今天,记者从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机修业实名制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从2018年起,全省机动车修理行业将全面实行实名制管理,对不按规定登记、上传相关信息的机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公安机关将依法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据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政治部主任吴巨培的介绍,根据《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和《湖南省机动车修理业承修验证实名登记管理规定》,今后,公安机关对车主和修车企业都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机修业经营者承修机动车,应当先查验送修人的二代身份证、送修机动车行驶证。交付维修完毕的机动车,应当先查验取车人身份证和维修凭据;然后应用机修业信息系统如实登记、实时上传相关的人员、车辆和维修信息。
不按规定登记、上传相关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对机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机修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目前,全省上牌机动车保有量达到了1207万余辆,发证驾驶人达到了1454万余人,而盗抢、套牌、走私车以及交通肇事逃逸等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如果能够将车主和车辆信息纳入治安管理工作,涉车违法犯罪行为或可得到有效甚至是精准的打击。
为此,湖南省公安厅于2017年建设完成了“湖南省机动车修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湖南省机动车修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采集软件是免费提供给汽修企业使用,省建设银行正在向全省汽修企业免费配发集身份证识别、银行卡读取、车辆牌照、信息采集上传于一体的智能终端设备,与信息系统配套使用。
目前,全省已联网汽修企业6905家,采集车辆维修信息17万余条。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编辑:刘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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