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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3月起实施 最高每月715元

来源:红网 作者:刘双 编辑:马丽红 2018-03-01 08: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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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养标准大涨,最高每月715元

  《长沙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3月起实施

  红网时刻3月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刘双)记者从长沙市民政局获悉,《长沙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3月1日起实施。财政将每年安排2.5亿元基本生活费、7000万元医疗救助金、8700万元照料护理补贴、1300万元丧葬费,全面保障3.1万特困人员的衣食住医葬等基本生活权益及照料护理需求。

  根据规定,凡持有本市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且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均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畴。

  《办法》首次以制度的形式,建立特困供养保障标准与长沙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挂钩的自然增长机制。主城区和望城、长沙县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由450元提高到715元,增幅59%;浏阳宁乡由260元提高到650元,增幅150%。并增列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按照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护理补贴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十分之一、六分之一、三分之一执行,2018年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主城区(非主城区)分别为158元(143元)、263元(238元)、527元(477元),另外对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和分散供养中患精神病、传染病的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护理补贴上浮50%。照料护理补贴原则上不发放给特困人员本人,由当地民政部门根据特困人员身体状况统筹安排使用。

  此外,《办法》还首次将照料护理纳入制度的“笼子”予以保障,首次为特困人员发放照料护理补贴,财政将每年新增支出8700万元,通过购买住院护理险、聘请照料护理人员、内强敬老院岗位培训等多种形式,为其提供日常看护、基本生活照料、住院陪护等服务。

来源:红网

作者:刘双

编辑:马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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