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娄星区出台问责办法 对扫黑除恶明责亮剑

来源:红网 作者:周哲 编辑:陈纲 2018-03-06 14:45:54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时刻3月6日讯(通讯员 周哲)为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揪出“害群之马”,3月5日,娄底市娄星区纪委监委出台《娄星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问责办法》,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违纪或者失职失责行为。

  《问责办法》共十条,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存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扫黑除恶职责等问题一律严肃问责;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出现问题后不采取整改及补救措施,致使危害后果扩大,干扰、阻碍、不配合问责调查处理以及其他加重问责的情形,一律从严从重追责;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问责办法》适用于全区各级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含临聘人员等),村(社区)“两委”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来源:红网

作者:周哲

编辑:陈纲

本文为红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ontent/2018/03/06/866408.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