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3月9日讯(记者 宋美君)3月9日,记者从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2017年1月1日至今年3月7日,衡阳市交警支队通过“电子警察”共查处59116起司机驾车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目前,衡阳市拍摄驾车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的“电子眼”已有15处。
安全带又叫“生命带”,据相关统计,可能导致死亡的车祸中,使用安全带可使机动车遭遇事故时车内人员的生还几率提高60%;发生正面撞车时,系了安全带可使死亡率减少57%;侧面撞车时可减少死亡率44%;翻车时可减少死亡率8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记者了解到,在衡阳城区道路上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将罚款50元,暂时没有扣分处罚。
目前,衡阳市拍摄驾车不系安全带和打手机交通违法行为的“电子眼”已有15处,记者从交警部门提供的多张电子警察摄录照片中可以看到,电子警察不仅在白天光线充足的时候,可以抓拍摄录不系安全带等驾车违法行为,在漆黑的夜间时分,电子警察的补光功能也能充分发挥作用,抓拍到的违法照片十分清晰。对于各种心存侥幸心理的驾驶员来说,还是趁早醒醒,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司机。
交通民警提醒驾驶员,开车系安全带是对自己负责,同时也是对别人负责,无论大客车还是私家车,无论司机还是乘客,只要在路上行驶,车内人员就必须系上安全带。一旦发生事故,安全带就是你的生命带,在危急关头它能让你转危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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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这些路段“电子眼”重点拍摄驾车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107国道1845公路800米
解放大道与蒸水大道路口至解放大道岳麓街路口
五一路与建设路交叉路口800米
蒸湘南路衡州大道路口800米
湘江北路与司前街交叉路口800米
衡州大道与衡茶路路口800米
立新大道与蔡伦大道立交桥匝道口800米
新园路与高铁广场路口
衡常路黄茶路口至一环西路口800米
一环西路衡枣高速管理处至一环南路口路段800米
东风南路与衡茶路路口
来源:红网
作者:宋美君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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