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3月14日讯(通讯员 杨庆)为进一步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规定,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到位,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近日,桂阳县纪委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全县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检查。
检查范围包括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0日期间给予党员干部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执行情况。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自纠和抽查督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内容涵盖了党纪政务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及归档情况;对受处分人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确定职务级别、工资待遇的办理情况;对受处分人在处分影响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任用晋升情况;涉案款物的执行情况;组织处理执行到位情况;其他有关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情况等六个方面内容。
桂阳县纪委要求,全县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自查自纠活动,要聚焦立行立改,认真排查本单位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县纪委将联合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于3月中旬对各单位的党纪政纪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在自查自纠中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一律按失职渎职追究一把手责任及相关人员责任;对不及时整改、纠正的,依情节予以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来源:红网
作者:杨庆
编辑:何红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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