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3月15日讯(记者 罗雨晴)记者从湖南省财政厅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减少对企业资金的占用,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对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涉企保证金项目进行了清理核查,形成了省本级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并于近日公开发布,清单包含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等13项。
通知明确,今后,全省行政机关新设立涉企保证金项目,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经国务院批准,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项目要全面取消。
通知规定,各市州、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经核准并向社会公布的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保证金,一律不得执行(完全市场化行为产生的保证金以及金融机构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除外);要严格对照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内容,加快做好对已取消保证金以及逾期未返或超额收取的保证金的清退返还工作,原则上2018年6月底前要全部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清退返还工作,按照湖南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等相关要求分类执行。
来源:红网
作者:罗雨晴
编辑:陈雪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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