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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湘全国人大代表热议监察法草案修改稿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张斌 冒蕞 编辑:何冰 2018-03-17 07: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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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正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在湘全国人大代表热议监察法草案修改稿

  湖南日报记者 张斌 冒蕞 见习记者 刘笑雪

  3月16日,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湖南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了监察法草案修改稿。

  在湘全国人大代表表示,修改稿充分体现了对被调查人的权益保障,充分体现了对监察行为的依法监督,使法律规定更加规范和完善。监察法的制定,真正把公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必将为反腐败工作开创新局面、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此前的审议中,一些代表提出,草案中的不少规定体现了对被调查人的权益保障,建议将保障被调查人合法权益作为一项原则在总则中加以明确。修改稿显示,保障被调查人合法权益作为一项原则被写入总则。而一些代表提出的其他建设性意见,也被吸纳进修改稿中。

  “监察法的制定,是全面依法治国、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创新发展和与时俱进。监察法的立法工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依法治国上的最新体现,是党领导立法这一根本原则的突出展示,使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卓新平代表说。

  他认为,通过这种立法形式,使我们执政党严肃党内纪律的党内监督,发展成为法治国家依法依规的国家监察,达到了党纪国法的有机统一,使我们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对于创新和完善具有全覆盖意义和效果的国家监察体制机制意义重大。同时,监察法的立法工作、制定过程,严格严谨、达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程序要求和相关规定。

  在王怀军代表看来,监察法草案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体现了党中央对监察工作的新要求,反映了人民对监察工作的新期望,凝聚了监察工作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新成果。

  “监察法的制定,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符合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监察体系的现实需要。实现了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从法治上保证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更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的重要体现,必将为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王怀军说。

  既保障被调查人合法权益,又筑牢制约权力运行的法治“笼子”

  丁小兵代表认为,将乡村干部、国企领导干部等“广义政府”公职人员纳入监督范围,使监督不再有空白地带,用留置措施取代“两规”,留置措施有了法理依据,被留置人员的权利也能得到保障,将会带来司法体制的深刻变革。

  他表示,监察委的权力并非不受制约,人大监督、司法监督、人民监督、内部监督等多把“连环锁”,保障了监察权运行在阳光下。

  “监察法的制定,筑牢了制约权力运行的法治‘笼子’,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体现了党心民意。”黄河代表对制定监察法坚决拥护。

  他说,制定监察法,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整合了分散在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等部门的反腐败力量,解决了行政监察和纪律检查的错位现象,实现了党的监督与国家监督的有机统一。随着改革的全面深入,必将构建起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实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我们开展反腐倡廉等工作,也要在法治的轨道上依法反腐、依法治理,这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深远的意义。”李建安代表表示,监察法制定后,还要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组织和基层公职人员的监督力度,“目前,监察委还只设立在县级以上,村和社区等基层组织如何加强监察,也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顺应时代发展,在全社会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和氛围

  “监察法的制定,覆盖所有的公职人员。特别是对基层‘嗡嗡乱飞’的‘苍蝇’,要铺下‘天罗地网’。”采访中,来自农村的沈昌健代表对基层存在的“微腐败”问题深有感触。

  “所有的公民都要遵法守法。”他表示,监察法的制定,不仅将强力助推惩治基层的不收敛、乱作为、不作为行为,给腐败分子敲响警钟,同时也告诉人们,不要等到最后出了问题才处理,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全社会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和氛围,为广大人民群众向往和追求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监察法的制定,顺应了时代发展,必将推动以后的各项工作。”来自怀化的朱登云代表告诉记者,自己亲身感受了一部法律制定的严谨性,“当前,包括怀化各乡镇在内,基层的反腐力度很大,带动社会风气向好,老百姓拍手称赞,我也要带头加强学习,带动更多人遵法守法。”

  来自衡阳的基层代表欧阳赏莲说,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身边的“苍蝇”嗡嗡乱飞,更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监察法的出台,将让更多基层公职人员感受到国家监察的力量。

  “监察法的制定,推动国家法制建设不断健全,让公权力受到约束,实现全覆盖无死角,对社会也带来了无形的影响力。”来自企业界的唐纯玉和张晓庆代表认为,监察法的影响力是全方位的,不仅促进了有效监督,使法律约束效果更好,同时作为企业和公民也要积极学法用法、遵法守法,推动我们的社会越来越好。

  (湖南日报北京3月16日电)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张斌 冒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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