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衡南警方破获两起涉毒案

来源:红网 作者:程铭建 宋美君 编辑:唐韵 2018-03-21 09:01:23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时刻衡阳3月21日讯(通讯员 程铭建 记者 宋美君)近日,衡南县公安局洪山派出所在泉溪派出所和咸塘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成功破获两起涉毒案,缴获少量冰毒,4名犯罪嫌疑人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被刑事拘留,1人涉嫌贩毒被刑事拘留。

  今年3月以来,集打斗争“冬春攻势”进入攻坚期,为破解基层警力不足难题,进一步提高实战效能,衡南县公安局根据实际将辖区分四大“战区”,队所合成作战,向突出违法犯罪发起“总攻”。

  3月初,洪山派出所民警获得线索:2月14日晚上,洪山镇扬名村村民肖某纠集多人在该镇某宾馆吸毒。

  民警围绕该线索迅速开展大量调查工作,查清其他人分别是陈某、肖某波、肖某军,其中陈某有吸毒被处罚前科,该4人均为货车司机,从外号叫“眼镜”的男子处购买过毒品,“眼镜”就住在衡花公路某处。

  为将5人同时抓获,洪山派出所迅速向“战区”泉溪、咸塘派出所寻求支持。3月16日上午,洪山所联合泉溪所、咸塘所,对5人进行布控和抓捕。下午5时许,肖某、肖某波、肖某军3人在各自的货车上被抓获,陈某在往洪山街逃窜的时候被民警前后拦截抓获。晚上7时许,洪山所集中警力,在洪山镇珍珠村将“眼镜”黄某民抓获。

  经查,肖某、肖某波、肖某军、陈某四人均在各自货车、小车及宾馆开房容留他人吸毒,并从“眼镜”黄某民(男,41岁,衡山县开云镇人)处购买毒品。犯罪嫌疑人四人对吸毒并容留他人吸毒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犯罪嫌疑人黄某民对吸毒并贩卖毒品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深挖当中。

来源:红网

作者:程铭建 宋美君

编辑:唐韵

本文为红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ontent/2018/03/21/863360.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