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娄底3月22日讯(记者 袁雅琴 通讯员 曾碧琪)“被告人谭某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3月21日上午,湖南涟源法院依法对涉恶势力犯罪案件6案7人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这是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定后,涟源法院首次集中公开宣判的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标志着涟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进展。
在这6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周某飞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被告人谭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谭某平因犯寻衅滋事罪、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彭某兵、邵某胜因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易某林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被告人肖某勇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涟源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曾文彬表示,将继续保持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的高压态势,确保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同时,将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每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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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袁雅琴 曾碧琪
编辑:陈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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