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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将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期高排放车辆交通违法专项整治

来源:红网 作者:楚湟 宫敏 方红辉 编辑:陈纲 2018-03-23 09:2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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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湘潭3月23日讯(记者 楚湟 通讯员 宫敏 方红辉)3月22日,记者从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为抓细抓实抓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指示要求,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期高排放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工作,即日起至12月31日,湘潭交警将重拳整治高排放车辆在城区禁行道路闯禁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整治行动效能,推进“蓝天保卫战”。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2018湘潭市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潭办[2018]15号)要求,将在7:00至22:00禁止重、中型货运车辆(含拖挂车、吊车、罐装车等专项作业车辆及各种轮式机械车)及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高排放车在城区道路上通行。有效降低和控制大气污染指数、重污染天气天数,有效提高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基本实现大气污染防治期工作目标。

  为保证本次行动的效果,湘潭交警部门将加强路面整治,重点对重、中型货运车辆(含拖挂车、吊车、罐装车等专项作业车辆及各种轮式机械车)及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高排放车辆在城区禁行道路闯禁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强化源头管理,积极配合多部门,对查处的上述车辆存在闯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罚到位并通报;摸排出违规使用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等高排放车辆运输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水泥、砂石等基建材料源头单位,通报辖区及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整改。

  本次行动重点整治区域为湘宝庆路→潭邵路(砂子岭广场至新湘路路口)→新湘路→北二环路(新湘路路口至东二环路路口)→东二环路(北二环路路口至高新路路口)→高新路(东二环路路口至幸福路路口)→幸福路(高新路路口至迅达路路口)→迅达路(幸福路路口至书院东路路口)→书院东路→书院中路→书院西路→岳塘路(书院西路路口至霞光路路口)→钢城北路合围区域内的道路(不含合围圈沿线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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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楚湟 宫敏 方红辉

编辑:陈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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