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3月22日讯(陈新)县级领导担任“路长”,公路局班子成员及乡镇长担任“分路长”,以后村里还有护路员。记者昨天从长沙市推进“路长制”暨治超工作现场会获悉,今年长沙市将全面推进“路长制”由干线公路向农村公路延伸,实现全域覆盖,同时探索县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
2017年长沙市全面推行“路长制”,有力强化了路产路权的保护、路域环境的改善和公路应急突发处置能力。长沙市公路局局长浣灿勇介绍,今年长沙市将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年内实现“路长制”覆盖全部国道、省道、县道,并至少覆盖50%的乡道和15%的村道,同时加强交通、公安、旅游、文明创建等相关部门的协调,以“路长制”为抓手,充分发挥自然生态优势,优化路域环境,深度挖掘地方特色、历史传承、人文资源,最大限度凸显公路文化物质,将“路长制”与各级政府的中心工作相结合,不断丰富“路长制”工作内涵,大力提升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形成政府推动与群众主动参与的良性互动。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陈新
编辑:马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