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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残疾人“两项补贴”提至55元/人·月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杨昱 编辑:高芹 2018-03-26 10: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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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疾人“两项补贴”提至55元/人·月

  我省有条件的市州和县市区可以在此基础上提高补助标准

  本报3月25日讯 近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制定了《湖南省2018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方案》规定,我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到55元,有条件的市州和县市区可以在此基础上提高补助标准。补贴发放实现应补尽补,动态管理。

  记者注意到,在《方案》的任务分解表中,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这一项上,除长沙是不低于80元/人·月,其余13个市州均是不低于55元/人·月;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这一项,长沙是不低于120元/人·月,湘潭是不低于60元/人·月,其余市州均是不低于55元/人·月。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前;特殊情况下,可以按季度发放,发放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由财政部门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名单,通过惠民补贴“一卡通”拨入残疾人账户。

  ■记者 杨昱

  释疑

  哪些人可以申领“两项补贴”

  据介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是,具有湖南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或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残疾人;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是,具有湖南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市州和县市区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其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如何申领“两项补贴”

  如果有需要申请“两项补贴”的残疾人,可向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窗口填写提交《湖南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也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经过逐级审核,审定合格材料由县市区民政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杨昱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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