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4月8日讯(通讯员 龙思瑶)清明节期间,走亲访友、团圆聚会,人们免不了饮酒助兴,烘托气氛。然而,酒后驾驶极易导致交通事故,逢年过节历来是酒驾违法高发期。为创建更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湖南省高速公路警察局怀化支队紧密结合交管工作实际,4月7日19时至22时,在全市各高速公路进出口集中开展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查获各类重点违法行为11起,其中酒驾3起,涉嫌醉驾1起,毒驾1起,涉牌涉证6起,向酒驾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起凌厉攻势。
在行动中,怀化支队各大队强化路面管控,充分调集所有酒精测试仪、现场执法音像记录仪等执法装备,选择各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等重点路段设置卡点,高密度部署警务,提高拦查频率,加大查处力度。
当天20时许,怀化北大队民警在怀化北收费站对一辆浙J牌小型客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31.1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与此同时,在沅陵收费站,沅陵大队民警在对一辆湘J牌小型轿车驾驶人酒精测试中,发现驾驶人罗某酒精测试结果为5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同时,大队民警在对一辆苏A牌照小型驾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石某精神异常,尿检结果呈阳性,涉嫌毒驾。
20时50分许,靖州大队民警在靖州收费站查获湘N牌小型轿车驾驶人华某酒精测试结果为36.4mg/100ml,涉嫌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1时30分许,通道大队民警在对一辆牌号为湘N牌的小型轿车检查中,发现驾驶人吴某酒精测试结果为6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对查处的酒驾违法者,各大队依法进行处置,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纠一起,处罚一起。严厉打击了酒驾交通违法的嚣张气焰,形成了严管严治的高压态势,努力营造“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浓厚宣传氛围,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红网
作者:龙思瑶
编辑:陈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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