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4月10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陈丽安 通讯员 张鸿 郝湘)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关于调整湖南东洞庭湖等4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与功能区调整获国务院批准。
4月9日,记者从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获悉,此次调整将保护区内的人口密集的城市主城区和建制乡镇调出保护区范围,保护区由原总面积的19万公顷调整为15.7627万公顷。同时,调整还扩大了核心区的范围。
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张鸿介绍,本次规划调整以岳阳城市和区县城镇区域为规划调整重点,将已列入中长期城区规划建设的区域、物种资源较少保护价值不高的区域和人员活动频繁的区域从保护区调整出来,“划出去区域主要在岳阳市区、君山区主城区和岳阳县城区,都是一些人口密集的区域”。
“此次将红旗湖北面缓冲区部分调整成了核心区,因为通过调查发现,这里是江豚的重要保护区域,就把它划成了核心区。”张鸿说。
名词解释
核心区保存完好的天然状态的生态系统以及珍稀、濒危动植物的集中分布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
缓冲区核心区外围可以划定一定面积的缓冲区,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
实验区可以进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
来源:红网
作者:陈丽安
编辑:马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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