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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建立廉政档案 集中填报个人有关事项

来源:三湘风纪网 编辑:高芹 2018-04-13 09: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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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益阳市纪委市监委工作人员纷纷认真填写好《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后,郑重递交给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这是该市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的一项具体措施。

  “按照纪委全会要求,市纪委监委办公室印发了《益阳市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全市130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在5月底前完成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的初次填报。”益阳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说。该市将全市科级及以下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和巡察机构专职人员全部纳入填报范围,处级及以上纪检监察干部已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填报,实现了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全覆盖”。

  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分初始报告、年度报告和事前(事后)报备三种形式。纪检监察干部在初始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应当报告本人婚姻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以及收入、房产、投资等17个事项。《制度》明确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有被司法执法机关处理、涉及民事诉讼及媒体曝光炒作、婚姻变化等情况的,应及时向组织报告。婚丧喜庆事宜在向同级党风政风监督部门报告的同时,应向同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报告。可预见的事项需提前五日向本级纪委监委干部监督部门报告,不可预见的事项可延后五日内报告;特别重大事项,有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报告范围内的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实行分级报告制度,审签人要对报送信息进行审核,做到基础信息内容完整全面、真实有效。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建立,精准地为纪检监察干部廉情信息“画像”,让干部“晒出家底”。为确保基础信息内容完整全面、真实有效,市纪委监委将对纪检监察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分随机抽查和重点核查。随机抽查是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每年按5%比例抽查纪检监察干部报告材料。重点核查是指纪检监察干部有信访举报的,或者在干部考核考察中群众对涉及个人有关事项问题反映突出的,对相关报告事项进行重点调查核实。抽查核实结果与填报情况不符的,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除此之外,通过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分析研判,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益阳市纪委市监委)

来源:三湘风纪网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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