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岳霞)按长沙市教育局安排,4月20日长沙市民办学校启动招生。以前这些学校在地州市招生较多,也引发了不少长沙家长的不满,认为挤占了长沙学生“份额”。今年长沙市规定民办学校在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办学规模范围内实行招生,主要接收本地生源;如有富余学位,必须依据“准出”和“准入”原则,在征得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准出”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准入”后方可跨区域招生。
家长要记住两次招生节点
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按照“区为主,市协调”的原则和“自愿报名、免试入学、录满为止”的方式进行。按照“公办不择校,民办不择优”总要求,民办学校可以在公办学校微机派位前后的两个统一时段进行招生,第一个时间段为4月20日—26日,第二个时间段为7月3日—8日。
4月20日—26日,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民办学校或子弟学校就读的,须与学校签订《2018年长沙市城区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初中提前批自主招生承诺书》。
禁止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报名费。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民办学校和子弟学校招生期间,区教育局将加强指导和监管,市教育局将联合各区派出督查组进行专项督查,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及时查处,决不姑息。举报电话: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 0731-84899769,基础教育处0731-84899710,民办教育处0731-84899715。
对违反招生政策的民办学校,视情节将分别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核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
严禁采取统一笔试选拔生源
民办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入学规定,严禁采取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选拔、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民办学校、子弟学校招生可根据基础设施、寄读条件、办学特色等情况,提出具体要求,以面谈为主。面谈可以是学生自我展示、教师与学生及家长面对面谈话、组织小组活动、情景模拟等,主要了解学生的兴趣特长、生活习惯、身体状况、自理能力等方面。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岳霞
编辑:徐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