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因提供虚假证据 长沙一当事人被法院处罚款1000元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魏林 王丹妮 编辑:向宏鑫 2018-04-23 13:38:12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时刻4月23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魏林 王丹妮)近日,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作虚假陈述、提供虚假证据的诉讼参与人予以罚款处罚,并对提供虚假证据的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书》,彰显了坚决打击虚假诉讼行为的态度和决心。

  曾某因为一起交通事故,将某公交公司、某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庭审询问中,曾某对其实际误工时间、收入发放形式及误工期间是否存在收入减少等问题作出虚假陈述,并提交了虚假证明材料。法官经核实后,对曾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决定,同时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书。

  经过法官教育,曾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悔过,主动向法院缴纳了罚款。

  诉讼参与人在诉讼中作虚假陈述、提供虚假证据,必然降低司法效率,严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损害司法权威与司法公信力。望城法院对此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持续高压打击此类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着力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魏林 王丹妮

编辑:向宏鑫

本文为红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ontent/2018/04/23/856097.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