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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台18条措施 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来源:红网 作者:严远丹 通讯员 谢忠东 叶飞艳 编辑:高芹 2018-04-23 14: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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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

  红网时刻4月23日讯 (见习记者 严远丹 通讯员 谢忠东 叶飞艳)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基层是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平台。4月23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

  发布会详细介绍了《实施意见》制定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等,并就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湖南是科教大省,人力资源优势十分突出。2018年,全省应届高校毕业生37.4万。为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和基层用人难这一结构性矛盾,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按照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求,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同25家省直部门,多次组织高校及基层单位调研座谈,充分借鉴外省经验作法,结合湖南实际,2017年11月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出台了《实施意见》。

  新闻发布会透露,《实施意见》紧扣中央文件的精神,着眼于大学生基层成长计划,结合湖南省扶贫攻坚、振兴实体经济等发展要求,围绕实施“芙蓉行动计划”及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坚持服务基层和人才培养相结合、市场主导和政府推动相结合、政策支持和完善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围绕加快构建高校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从拓展工作岗位、健全保障措施、畅通流动渠道、加强组织领导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十八条措施。

  让高校毕业生“下得去”

  多渠道开发基层岗位,解决高校毕业生“下得去”的问题。一是加大在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领域购买服务的力度,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二是在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定向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农技特岗生”公费培养使用工作。三是利用各级资金给予创业高校毕业生以各类补贴支持,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等,多措施支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四是突出解决中小微企业、基层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武陵山片区、罗霄山片区)人员短缺问题。

  让高校毕业生“干得好” “留得住”

  健全保障措施,解决高校毕业生“干得好”与“留得住”的问题。一是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每年从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项目中安排一定名额专门面向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培训。二是建立体现基层一线特别是脱贫攻坚一线工作实际特点的职称评审制度。三是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各项待遇,包括工资待遇,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住房保障等。

  让高校毕业生“流得动”

  畅通流动渠道,解决高校毕业生“流得动”的问题。一是提高从基层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的比例。二是落实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定向招录(招聘)、升学扶持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三是明确县以下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定向招录(聘)高校毕业生最低服务期满2年后,可在县域内流动。四是明确国有企业应分别安排一定比例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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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严远丹 通讯员 谢忠东 叶飞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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