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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思路 强化监督 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

来源:红网 作者:龙琦 赵增文 编辑:陈纲 2018-04-23 16: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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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株洲4月23日讯(记者 龙琦 通讯员 赵增文)今年初,检察机关反贪、反渎及职务犯罪预防职能转隶至监察委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检察机关如何才能尽快适应职能调整的变化,顺利实现转型发展?今天,红网记者带着这些疑问,对株洲市检察院检察长胡波进行了采访。

  红网记者: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能部分调整后,全市检察机关的工作思路将如何转变?

  胡波:目前,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定位没有变,我们要准确把握好宪法赋予的角色定位,切实担负好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法制统一和尊严的重要职责,积极发挥检察监督作用,彰显检察机关的司法价值。

  检察机关职能调整后,法律监督主业被社会聚焦的频率越来越高,内容也越来越细,法律监督职能地位已经被摆到至关重要的位置,加强监督能力建设已成当务之急。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提质增效为目标,紧扣监督主业,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加强监督能力建设,力争在全省乃至全国争创先进、树立标杆。

  红网记者:针对公诉、侦监、民行等不同业务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将有哪些具体的工作举措?

  胡波:公诉工作要强化品牌意识,继续推行轻刑快办、疑案精办、专案专办等优化机制,完善职务犯罪审查起诉制度。针对重大案件全面实行公诉部门介入侦查及引导取证机制,形成向前传导证明标准和证据规则的侦诉“大控方”格局。在刑事抗诉和纠正侦查、审判行为违法上实现精准、高效发力。同时,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捕、诉、监、防”一体化机制,推动完善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和犯罪预防一体化机制,创新株洲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

  侦查监督工作要从常规批捕审查中调整出力量,针对侦查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围绕核心监督业务主动出击,扩大监督成果。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和“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功能作用,以个案办理为契机,加强提前介入和侦查指导工作,扩大监督线索来源,增强侦查监督的针对性。

  民事行政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等其他业务工作在全面履职的基础上,都将特别注重选取一至两个监督项目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和亮点来抓,总结经验、树立样板、传导压力,以此带动全市检察监督工作跃上新的台阶。

  红网记者:听说全市检察机关今年将开展“监督能力建设年”活动,这项活动的开展有哪些具体的要求?

  胡波:首先是加强各职能部门整体监督能力建设。通过开展部门业务集中培训、建立专业小组、召开检察官联席会等方式,夯实部门业务基础,提升部门专业水平;通过开展专项业务监督、类案专门监督、个案重点监督等检察监督活动,做大做强相关监督业务和专业领域,增强监督能力提升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加强部门之间的业务合作,对跨领域和业务类别的监督事项实行部门联动,做到步调一致,对外形成监督合力,全面提升检察监督的整体战斗力。

  其次是加强办案人员和办案组的监督能力建设,大力提升办案人员和办案组的实战能力。进一步推进“四个监督”理念的强化升级,积极推广“办案模式”在各项检察监督业务中的应用,通过监督具体案件、具体事情大胆延伸到履行司法、行政、监察法律职能的单位,并通过监督“案”和“事”发出纠正违法意见、检察建议和移送犯罪线索等方式进而间接监督到“人”,真正形成“大监督”体系,将检察监督做实做强。

  红网记者:检察职能发生调整后,株洲市检察机关将如何更好地服务株洲发展大局?

  胡波:一方面,株洲检察工作要在推进更高水平的经济发展中体现检察作为。株洲市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全市“产业项目建设年”“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打好三大攻坚战”等经济建设重点,找准检察职能着力点,依法加强检察工作与中心工作的有机对接,为实现全市整体脱贫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目标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继续推行“除虫护花”“依法容错”办案机制,确保相关措施在批捕、公诉和其他检察监督业务中进一步落地生根。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的通知》要求,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体的合法权益,综合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切实强化企业家人身财富安全感,增强和激励企业家创新创业信心。

  另一方面,株洲检察工作要在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创建中倾注检察力量,在推进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中传递检察温度。坚持从办好每一起案件入手,着力排解民忧、化解民怨、保障民权、赢得民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的惩处力度。坚持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现实感受出发,进一步加强对生产安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扶贫开发等领域涉及民生违法犯罪的打击和法律监督,突出惩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犯罪、虐待幼儿犯罪及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实施的犯罪,深入开展农民工讨薪讨债问题专项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以推进亲民、护民、利民、惠民检务工程为主要举措,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完善信息平台,畅通诉求渠道,减少民众诉累,提升检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优、更实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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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龙琦 赵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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