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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享汽车追尾引来“麻烦事” 网友发帖获解决

来源:红网 作者:曹佳琪 编辑:徐丹 2018-04-25 16: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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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投诉帖:被北汽集团华夏出行共享汽车追尾 无人支付修车款

  红网时刻4月25日讯(记者 曹佳琪)近年来,共享经济飞速发展,共享汽车成了人们出行的新宠。但是,共享汽车在为出行带来便捷的同时,却也引来了一系列的“麻烦事”:交通事故赔偿及交通肇事逃逸等问题。如果自己的私家车被共享汽车撞了,找谁赔偿?

  4月23日,网友王女士在红网《消费维权》栏目发帖,称其4月7日在长沙市万家丽路天际岭隧道被一名在校大学生驾驶的华夏出行共享汽车追尾,尾部受损严重,交警认定对方负全责。而原本简单的保险理赔流程,却因为对方是“共享汽车”而麻烦了许多。

  据王女士介绍,当日将车开到4S店维修,修车费需8800元,而4S店和华夏出行共享汽车公司购买的中华保险无直赔协议,必须结账后才能出具修车发票,再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理赔款也只能付给车主华夏出行共享汽车公司。“车修好了,共享汽车驾驶员与华夏出行都不愿意垫付修车款。协商之后,驾驶员说可以垫付修车款,但是华夏出行必须向保险公司出具转账授权委托书,将理赔款直接打到他们账户,而华夏出行共享汽车公司一直没给予答复。”直至发帖当日,王女士的车仍停放在4S店。

  网帖发布后,得到了华夏出行共享汽车公司的重视,4月25日,华夏出行长沙办事处将修车款转给了王女士,“麻烦事”终于告一段落。

  湖南金厚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亚琨介绍,对于王女士的类似情况,建议可先行垫资给付车辆维修费用,以免对生活造成更大的滋扰。同时,保管好修车发票,并去交警部门依法调取驾驶人的身份信息、车辆所有人信息和保险信息,然后,持事故认定书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侵权人、租车平台和对方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并可就诉讼费、适当的误工费和交通费用一并提出主张。一般而言,交通事故索赔案件诉讼周期较短,且诉讼完毕后,保险公司履行赔偿义务也相对较快,基本不存在拖欠不履行情况。

  目前,共享汽车派生出的新问题、立法滞后等现象,深圳一些城市已采取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的形式,针对“共享汽车”这类汽车租赁形式进行了试行规范,交通部会同住建部制定的《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也已正式发布,陈亚琨认为,在遂行法治国家的当前,针对“共享汽车”的立法将日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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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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