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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媒看湖南】湖南衡东:改革开放四十年 权力运行不任性

来源:人民网 作者:李芳森 编辑:李丽 2018-05-02 14: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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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城管局行政执法文书案卷

衡东县城管局行政执法文书案卷。

衡东县地税局行政执法公示文化“长廊”

衡东县地税局行政执法公示文化“长廊”。

衡东县地税局所获奖项

衡东县地税局所获奖项。

衡东县交警执法须全程佩戴执法记录仪

衡东县交警执法须全程佩戴执法记录仪。

执法记录仪

执法记录仪。

执法人员名单公示

执法人员名单公示。

  人民网衡东5月2日电(李芳森)5月1日上午,在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交警大队法宣办,主任黄岳镇打开面前的案卷,内心激动起来。

  “警察打人”“围观群众拍照发上网”“亲友不理解”,这件已完结的案卷里,其中一个个关键字,带出一段尘封的往事。2011年,本是一件不能再普通的交通执法,却让衡东县交警处于社会舆论风暴的中心。

  一桩往事

  2011年5月11日早上,一居民骑摩托车行驶至兴衡北路路口,因摩托车加装遮阳伞被交警拦下,要求扣押摩托车并拆除遮阳伞。在拒绝后,意图点燃摩托车。

  在强制带离过程中,发生肢体冲突,拉扯过程中,居民与摩托车一同倒地,之后出现短暂昏迷状态。经网络发酵,很多人相信“衡东警察打死了人”。随后事件愈演愈烈,上千名群众冲上街头抗议,两辆警车被推翻。

  那时还是交警大队一名普通干警的黄岳镇,描述当时的场景就是“百口莫辩”。一份纸质的出警记录根本不足以让百姓信服,但提供不出有力的证据。

  最终,时任衡东县县委书记刘运定来到现场,向现场群众解释,人群才散去。在交警大队,多名民警被处罚,城关中队中队长被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限于条件,当时打掉了牙也只能往肚子里咽。”虽时隔多年,被处罚的民警一想到2011年的事件,还会“觉得委屈。”

  两种结果

  7年后的4月6日,一个报警电话把黄岳镇险些拖入过去:衡东县草市镇吴南公路丫塘村路段,一辆小货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待出警民警到达现场时,衡东仁和医院(位于草市镇)医护人员已到达现场,经确认,摩托车驾驶人已死亡。

  事故虽已调查清楚,但死者家属因赔偿问题,拒不搬离死者遗体,并提出无理诉求。在现场处置中,民警遭到死者家属无故谩骂、推搡及强行阻拦。期间,死者家属带头并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采取堵路方式,导致吴南公路该路段交通中断近2小时。

  “暴力执法”“警察打死人了”,一时间,网络平台出现多篇针对民警依法执法的不实言论、视频,误导网民。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眼看悲剧又要重演,执法交警拿出执法记录仪,公布此案执法记录后,一切归于平静。肇事者被依法行政拘留,两名死者亲属因阻碍执行职务被依法行政拘留。

  “多亏配备了执法记录仪,不然有理也说不清。”黄岳镇介绍说,自从去年6月开始,交警队员从进入现场开始,便开启执法记录仪。“这不仅是保障执法人员的安全,也是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执法记录仪,大小不到一只手掌,但功能齐全,录音、180°录像,不仅是交警大队,城管执法局、地税局等单位配置48台执法记录采集站、400余台执勤执法记录仪等设施设备,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进行音像记录,记录随档案保存,保证有据可查。

  三项改革

  一线执法队员配备执法记录仪,不过是衡东县实行“三项制度”改革的一角,究其深处,另有奥妙。涵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衡阳市是湖南省唯一由国务院确定的“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单位,2017年6 月,衡东县率先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确定衡东县地税局、交警大队等 7个单位为改革试点。

  衡东县政府法制办主任赵艳刚介绍,为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衡东县先后组织县直33个行政执法单位2100余人次,参加湖南省政府法制办、省电大举办的行政执法考试,全县共有1379人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资格证。

  并在衡东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及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三项制度”改革工作专栏中统一公示,使群众了解行政执法人员的基本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执法单位不仅有公众监督,我们还在执法监督力度上不断加码。”赵艳刚说道,法制办还联合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纪委等6单位,对所有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案件抽查评查,案件质量在程序上和法律上提升很大,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同时,衡东县法制办还组织县直行政执法单位法制股长、执法大队长、重要岗位执法人员共300余人,特邀省、市法律专家就“三项制度”改革和行政法规进行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素质。

  四面凯歌

  城管,一个饱受非议的岗位,虽干着“脏活”“累活”,却并不讨好,自产生起,便时常扯入舆论中心。将执法记录仪挺在胸前、完善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城管的形象正不断改善。衡东县去年处理20余起拆违案件,无一起申请行政复议。

  “对于中国人来说,建房是大事,不管什么原因去拆除,当事人难免有意见。”衡东县城管局副局长文明深有感触,但违章、违法建筑,不能放任,这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法律和人情间行走,步步惊心,文明说,拆违的过程从发现问题到结案,大小程序多达数十道,每个大程序都会有申诉渠道,当事人接到通知后,一周内可向县城管局、法制办、市城管局等相关部门陈述、申述、复议。

  “执法过程中,执法队员应该明确职责,法治审核是监督执法的保证,是保障当事人和百姓的利益。”文明不敢疑惑。

  打开衡东县地税局官网,税务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都得以公开,行政执法职责、依据、程序等13大类内容向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监督,规范税务执法行为。

  “我们作为政府面向群众的窗口,是群众对政府的第一印象,马虎不得。” 衡东县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斌介绍,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草案,通过对社会公布、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公开听取群众意见,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

  推行“三项制度”改革近一年,衡东县新增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大幅减少。去年1至5月未改革前,该县法制办收到行政复议案件6起。今年一季度,仅收到1起行政复议案件,相比下降80%,群众对政府行政执法结果满意度显著提升。

  衡东县委副书记、县长徐志毅表示:“‘三项制度’改革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举措,衡东县将继续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坚持执法为民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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