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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嫌犯未被指派辩护律师 茶陵县检察院依法督促公安机关改正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谭伟 龙聪聪 编辑:李丽 2018-05-04 15: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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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5月4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谭伟 龙聪聪)“你或你家长有自行委托辩护人吗?”“没有。”“那公安机关有没有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给你?”“没有。”

  日前,茶陵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涉嫌盗窃案时,发现县公安机关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未自行委托辩护人的情况下,没有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针对此违法行为,茶陵县检察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公安机关在收到纠正违法通知书的第二天就进行了整改,已向法律援助机构发出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并向县检察院送达了书面回复。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茶陵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及时纠正公安机关违法侦查行为,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谭伟 龙聪聪

编辑: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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