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株洲市检察院全省首创新机制 保障诉讼参与人权利行使

来源:红网 作者:龙琦 吴敏 编辑:王津 2018-05-05 08:57:54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时刻株洲5月5日讯(记者 龙琦 通讯员 吴敏)5月3日中午,正准备下班的湖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国强突然收到一条手机短信,他随即点开一看,“您好!由株洲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侦查终结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已于今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现已交由公诉部门办理……”。不要紧张,这不是诈骗短信,而是株洲市人民检察院为切实保障律师等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行使而创新的又一机制。

  如何多措并举,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的行使,是株洲市人民检察院近年来一直探索的方向。2012年底,案件管理中心成立以来,为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行使,该院结合公诉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了《株洲市公诉环节加强保障律师等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十条意见》后,为进一步拓展保障空间,提升服务质量,2013年开始,先后开通了律师阅卷电话查询、网络查询、窗口查询等平台,并专门设置了律师阅卷室、免费提供案卷材料光盘等措施,较好地促进了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保障空间与质量。

  今年株洲“两会”期间,有人大代表提出了在某些案件环节上,律师等诉讼参与人“知情权”还没有得到完全保障的意见建议后,株洲市院经调查研究后,决定为保障诉讼权利行使的“最后一公里”,着力实现“人不出家门,便知案件事”的保障目标。4月底,该院与中国电信签约,在全省首先开通了“案件受理告知短信平台”,将诉讼程序的告知由办案部门前移到受理部门。

  受理告知平台结合案件办理的进度,对进出该院的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改变案件管辖、退回补充侦查、退查重报案件等所有案件程序,按照告知案由、受理时间、办案部门、办案环节等案件主要程序性信息,主动以手机短信的形式直接告知上述诉讼参与人,这样既减少了诉讼参与人来回奔波、重复打听案件进度的诉累,又有效减少了案件承办人疲于应付查询或干扰正常办案的压力,既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权利行使,又有力地促进了诉讼效率。

来源:红网

作者:龙琦 吴敏

编辑:王津

本文为红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ontent/2018/05/05/853334.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