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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教育局发出《防溺水倡议书》

来源:红网 作者:潘东晓 编辑:陈纲 2018-05-16 15: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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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5月16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潘东晓)随着夏季的到来,气温逐渐升高,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进入了危险期和易发期。近日,长沙县教育局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各界、各位家长和学生,发出《防溺水倡议书》,告诫学生不要私自下水游泳、嬉水等,同时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防止中小学生及儿童溺水事故发生。

  倡议书中说,青少年朋友要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要做到“七不”: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嬉水;不擅自(未经家长许可)与同学结伴游泳或嬉水;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下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或嬉水;不在上下学的途中下溪、河、沟、水库、水坑、鱼塘等危险水域游泳、游玩、嬉水;不到设有禁止游泳或水深危险等警示标语的水域处游泳或嬉水。如果遇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无力救护的情况,中小学生和儿童不要贸然下水施救,要采取呼救及报警等措施。另外,青少年儿童应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

  “不管您有多忙,要时刻把孩子的安全教育放到首位。”长沙县教育局通过倡议书提醒家长,要始终把孩子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履行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护职责,积极认真地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及管教防范工作。

  倡议书中提到,家长对孩子发生溺水的常见时段要留心:下午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暑假期间。对导致孩子溺水的原因要心中有数:在水边玩耍、下水摸鱼、捡落入水中的物品、擅自下河玩水、三五成群结伴游泳。孩子离家外出时,家长或监护人一定要做到“四知道”: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

  县教育局也通过倡议书呼吁:“希望各位家长朋友们随时留意:如果发现有未成年人在没有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私自在池塘、河边、水库等地方游泳、戏水、玩耍,请您一定要及时制止!”

  “近年来,溺亡已成青少年儿童意外死亡的头号杀手。”长沙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青少年溺水防范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做到齐抓共管,才能有效减少或避免溺水事故发生。

来源:红网

作者:潘东晓

编辑:陈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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