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邓艳红 通讯员 吕玲雁)趁人熟睡不备,嫌疑人利用指纹解锁盗取钱财。昨日,记者从芙蓉区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李某盗窃案开庭审理,法院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
据芙蓉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介绍,2017年9月8日23时许,被害人习某与朋友到长沙市天心区某KTV唱歌,并认识了当时在KTV内当酒品推销员的被告人李某。因李某和KTV包厢内服务员的服务态度较好,习某与朋友兴致正高,便通过微信多次转账给李某和服务员,作为小费。
次日凌晨6时许,习某因大量饮酒神志不清,其朋友均已离开,李某遂应习某的要求将其带至KTV旁边的某酒店房间休息。习某到达房间后迅速陷入昏睡,手机则放在床头枕边。李某想起,习某此前转账给他时,手机的解锁密码和微信支付密码都是习某本人指纹,而自己又身负数万元信用卡债务,便心生歹念。随后,李某趁习某熟睡之际,用习某的指纹解锁其手机,然后进入微信界面,从其微信绑定的两张银行卡内分三次转走共计53000元,随后删除转账记录并迅速逃离案发现场。当日下午,习某发现银行卡资金被盗,遂报案至公安机关。案发后,李某与其家属已退赔习某全部损失并取得其谅解。
芙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
在智能支付日益普及的当下,检察官提醒,市民在外与人交往时,应多留个心眼,切忌轻易露钱财;手机密码勿重样,解锁支付需谨慎;钱财被盗勿乱方寸,保持清醒,及时报案。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邓艳红
编辑:马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