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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县开展金融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红网 作者:郑春艳 编辑:杨滋 2018-05-21 15: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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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县开展金融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红网时刻5月21日讯(麻阳分站记者 郑春艳)5月18日,记者从湖南省麻阳县金融生态办获悉,为切实维护金融秩序,确保金融安全,促进经济金融稳定协调发展,麻阳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开展为期8个月的金融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金融秩序专项整治时间将从5月1日持续到12月31日,整治对象为:公职人员、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自然人及个体工商户等所有拖欠金融机构借款的信贷客户;本辖区内恶意逃废债企业、团体及个人;本辖区内非法集资企业、团体及个人。

  此次整治将坚决清收不良贷款,对恶意逃废债、非法集资等行为依法予以刑事追究、立案侦办。凡在2018年8月31日前未还清贷款本息,将作为重点清收对象,由金融机构发出催收通知,限期偿还贷款。经催收在2018年9月30日前未还清贷款的,是公职人员的,由县监察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偿还贷款;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由同级人大、政协进行诫勉谈话,限期偿还贷款;是村组干部的,由乡镇党委、政府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偿还贷款。经催收或行政清收后任未在规定时间内还清贷款的,由金融机构申请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清收。

  对拖欠贷款逾期拒不偿还的公职人员,在还清贷款前还将执行“三停五不”措施,即停薪、停职、停岗,不提拔、不调动、不评优、不加薪、不晋级。是党政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的,由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依照党纪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请同级人大、政协依照法律程序决定停止其履职权利;是村组干部的,由乡镇党委、政府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是个体、私营经济业主和自然人的,全县金融机构共同对其在开立账户、支付、汇兑、结算、贷款等方面进行严格限制,并将其不良信用记录纳入社会征信系统。

  对阻挠清收工作的,将依照相关法律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郑春艳

编辑:杨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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