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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法院判决 双清区一“老赖”被罚两千买教训

来源:红网 作者:贺力平 编辑:陈纲 2018-05-24 16: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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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5月24日讯(通讯员 贺力平)住高档小区的刘某拒交物业管理费,法院判决后,有大额存款但还是拒绝履行,抗拒执行的刘某被法院罚款2000元。5月24日,邵阳双清区人民法院法官在银行将罚款及判决应交纳的标的款共5005元扣划至法院,全额执结到位。

  刘某居住在邵阳双清区某高档小区,因认为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拒绝交纳物业费。2017年7月,物业公司将刘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刘某还是拒绝履行判决要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等共计2457元。物业公司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到刘某在银行有存款12万余元,完全有履行能力。法官联系刘某让其自动履行,但刘某两次拒绝,执行法官冻结刘某银行账户上的执行标的款,并经审批决定对刘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行为处以2000元的罚款。

  “法律的权威不容藐视,执行的力度不可小觑。如果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可以进行罚款、拘留,如果情节严重,还可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双清法院副院长王跃民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有判决在身”的人,一定要意识到当“老赖”的严重后果。

  在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过程中,双清法院不断加大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行为的制裁力度,建起电子显示屏用于曝光“老赖”,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35人实施了司法拘留,对2人进行了罚款,对3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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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贺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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