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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推进儿童福利工作纪实 给孩子一双“隐形的翅膀”

来源:红网 作者:陈彦兵 编辑:李丽 2018-05-28 17: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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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民政局举办“六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活动,为孩子们发放爱心包。

  红网时刻记者 陈彦兵 长沙报道

  5月22日上午,在宁乡市七中教师办公室见到张香(化名)时,她阳光般灿烂的微笑令人如沐春风。张香和张宁(化名)的父母几年前先后患绝症离世,在当地民政部门和社会人士的帮助下,姐妹俩没有被家庭的变故击倒。姐姐张宁考上了武汉理工大学,张香的成绩也排在全校前20名。

  在湖南,像张香这样的孤儿,目前有3.4万名。还有更多的少年儿童,他们有的父母不在身边,有的身患残疾,有的因为各种原因身处困境。他们中不少人被称为“折翼的天使”。

  他们没有被遗忘。

  近年来,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儿童福利事业,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的重要指示,一系列事关儿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相继出台,一批与儿童密切相关的民生实事有效实施,全省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成效显著。

“儿童之家”日常活动,为孩子们发放阅读绘本,丰富留守儿童的业余生活。

  建立健全孤儿福利普惠制度 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

  为保障孤儿生活和发展,全省切实做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建立健全了孤儿福利普惠制度。

  2011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等部门,制定了《关于认真做好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的通知》《湖南省孤儿基本生活发放与管理指南》等文件。7年来,各级财政共投入21亿元资金,较好地保障了孤残儿童基本生活。2018年1月起,全省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提高,社会散居孤儿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集中供养孤儿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200元。省财政补助标准由每名孤儿每月70元提升至170元。

  全省14个市州和部分县市区新建和改造了一批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环境良好的儿童福利机构,极大地改善了孤儿、弃婴的养育条件。目前,全省有98家儿童福利机构(含社会福利机构内儿童部),儿童养育床位7000余张。儿童福利机构已逐步由封闭型向开放型、救济型向福利型、单纯供养型向养育、康复及教育型转变,机构功能不断完善,服务水平逐步提升。

  2016年,湖南在全国率先提出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的思路,制定印发《关于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分类养育保障对象、将养育范围扩大至困境儿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机构工作等重点任务。这一创新举措,得到了民政部的推荐。

集特殊儿童养育、康复、特殊教育、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平江县儿童福利院。

  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9万多人全部落实有效监护

  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省委书记杜家毫在湖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上,特别提出“要给留守儿童美好的明天”。省长许达哲在省“两会”上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进行专门部署,建立了由分管副省长担任召集人的未成年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湖南还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对市州党委政府的综治考评,纳入全省绩效考核、民政重点工作评估和“五化民政”示范创建考评。

  2016年11月起,湖南省民政厅牵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前期摸底排查全省无人监护农村留守儿童93385人,全部落实有效监护,落实比例达100%。无户籍儿童户口登记19642人,完成率100%;失学辍学儿童1112人全部返校复学,完成率100%。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构(儿童之家)是基层儿童福利工作开展的载体之一,也是儿童活动的乐园。2017年、2018年省民政厅共投入福彩公益金、省债券资金6000万元,支持各地建设4000余所村级“儿童之家”。“十三五”期间,力争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构覆盖全省每个村(社区)。

  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 儿童福利工作向社会家庭延伸

  湖南推动儿童福利工作向社会家庭延伸,低收入家庭以及重病重残、服刑和强制戒毒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等困境儿童也得到福利机构良好的服务。

  2013年,望城区、雨花区、临澧县、通道县等七个区县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先行探索建立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福利服务体系。2015年,望城区、雨花区、临澧县、通道县又进一步开展“百县千村”试点工作,解决最后儿童福利工作在基层最后“一公里”服务递送问题。

  2016年11月,湖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困境儿童保障政策针对困境儿童生存发展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提出了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强化教育保障、落实监护责任、加强残疾儿童福利服务等五方面内容。

  同时,全面建立孤儿、低保家庭儿童、残疾儿童等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数据库。自2017年10月10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系统投入使用以来,共录入702759条农村留守儿童、129848条困境儿童数据。

  积极开展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 保障发展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湖南对流浪未成年人积极开展主动救助、教育矫治、回归家庭、源头防治等工作。“十一五”以来,全省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10万余人次,切实维护了流浪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

  2012年至今,省民政厅牵头有关部门在全省开展了以“保护儿童,告别流浪”为主题的“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和“合力保学、快乐成长”为主题的“流浪孩子回校园”两个专项行动,将1.8万多名流浪孩子送到了父母或监护人身边,帮助3017名流浪未成年人返校复学。

  同时,切实做好流浪未成年人主动救助保护。目前全省共有救助管理机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07个。各地以救助保护机构、救助服务点、救助专用车为依托,重点对网吧、游戏室、车站、桥下、建筑工地等流浪未成年人比较集中的临时居住场所进行巡查,发现一人救助一人。

  救助流浪未成年人的最终目的是要让他回归家庭,融入社会。各地救助管理机构按照“救助保护—教育矫治—技能培训—回归家庭(社会)”的救助模式,积极开展“类学校”教育,切实保障了流浪未成年人的发展权。

来源:红网

作者:陈彦兵

编辑: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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