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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刘文韬 编辑:徐丹 2018-05-30 08: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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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5月29日讯(记者 刘文韬)今天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长沙开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家毫主持会议。会议将听取和审议3项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审议、审查3件地方性法规草案,1项决议草案和人事任免案。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莲玉、杨维刚、王柯敏、向力力、周农,秘书长胡伯俊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吴桂英、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田立文列席会议。

  刘莲玉传达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和全国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上的讲话精神。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胡奇作了关于全省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省环境保护厅厅长邓立佳作了关于2017年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2018年环境保护目标计划安排的报告,省财政厅厅长石建辉作了关于2018年全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胡伯俊作的关于《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决议(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文富恒作的关于2018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曾东楼作的关于《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吴秋菊作的关于《湖南省地方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作的关于《麻阳苗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报告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侨外委委员肖莉杏作了审查意见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案的说明。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省监察委员会,省人民检察院,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及部分县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在湘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刘文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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