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为赚快钱非法经营期货业务 长沙11人获利400多万被捕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张志颂 编辑:马丽红 2018-05-30 12:19:43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时刻5月30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张志颂)因听说经营期货业务来钱快,2017年9月,刘某、宋某和李某(另案处理)注册了一家网络科技公司,并花钱购买了一个未经国家机关认证或授权的炒黄金投资平台,非法经营期货业务经营额达1200余万元,获利400余万元,涉嫌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日前,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某、宋某等11人。

  用微信宣传炒期货平台 吸纳客户

  刘某、宋某和李某3人为公司股东,下设客服部、业务部和人事部。客服部每天就是“养微信”“加微信好友”“建微信群”,具体就是用公司发的多台手机及多张手机卡注册微信,为了让新微信能够通过微信后台监测从而大量加微信好友,客服部人员需要先“养微信”,主要是通过发朋友圈和微信号之间相互聊天,让微信看起来是正常使用的,之后再用养好的微信搜索公司提供的他人手机号码并发微信好友申请,通过的微信好友会被加入一个炒股群。

  业务部主要负责在客服人员建立的微信群中充当“水军”,营造跟着“炒股老师”赚大钱的假象,吸引受害人在公司经营的平台上开户炒黄金。“其实炒股大师就是我们的业务经理,我们就是负责给老师捧场。”一名业务人员坦言。人事部主要负责招聘。公司就是通过内部员工分工合作,诱骗受害人到炒黄金投资平台投资来非法盈利的。

  公司内部制度第一条——保密

  为了让犯罪行为更隐蔽,公司将客服员、业务员分为3-5人一小组,设小组长,小组长有提成考核权,小组长上设经理,经理上设总监,公司内员工工资由财务发放至每人的银行卡内,提成发现金,尽量不留痕迹,财务为刘某的亲戚。

  除基本工资外,客服员根据加微信好友数量来提成,业务员根据他人在公司经营的平台上炒黄金的数额来提成,人事员根据面试人员数量来提成。公司还要求员工入职前必须签订一份保密协议,并规定员工必须统一使用公司提供的手机、虚拟号码,对外绝不透露自己真实身份,工作和生活的手机号码必须分开。

  每天下班后公司会把发给员工的手机收回,第二天上班再发放给员工。“我们每天要加150个微信好友,如果没有达到150个,就要加班到晚上。我有20多个工作微信,微信名都是乱取的,微信中都不会有我自己的真实信息。”一名客服人员说道,“我一般就是说这是我的新号,麻烦加一下,让他们以为是熟人加的他们。”

  该公司诱骗受害人在自行坐庄的炒黄金平台开户投资后,通过收取买进和卖出黄金的手续费、收取隔夜费(隔夜费就是客户在平台上购买了黄金后,如果第二天或之后不抛售,公司就要收取一定的费用,直到客户抛)等方式,非法获利400余万元。

  2018年3月26日,经群众举报,长沙市天心区公安分局捣毁了该犯罪团伙。2018年4月27日,天心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该案,依法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刘某等11人名犯罪嫌疑人,对加入该团伙时间不长、没有前科、社会经验不足、获利不多、在犯罪团伙中起的作用不大的14名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直诉,对证明涉嫌犯罪证据存疑的9名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张志颂

编辑:马丽红

本文为红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ontent/2018/05/30/847207.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