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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天心区法院发布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白皮书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朱炎皇 周智勇 文天骄 编辑:向宏鑫 2018-06-01 09: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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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心区法院发布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白皮书, 涉案人员多数文化程度低、家庭教育存在问题,法院呼吁

  引导孩子走正途 疏导教育很重要

  长沙晚报记者 朱炎皇 通讯员 周智勇 文天骄

  少数青少年因各种原因而走上迷途,甚至被定罪量刑。昨日,天心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心区法院”)首次发布《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白皮书》,通过典型案例,对青少年犯罪案件的特点、原因进行分析,呼吁家庭、学校和社会一同重视未成年人罪前预防工作。

  特点 团伙犯罪多,文化程度低

  2015年4月,天心区法院整合全院青少年家事案件审判资深法官,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截至今年4月30日,该庭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9件,涉案人员116人次,其中判处有期徒刑97人(含缓刑57人),免于刑事处罚2人。

  在这些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中,半数以上是二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有的甚至形成了较为固定的团伙。涉案人员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初中以下学历占到71%,还有一部分在小学就辍学流入社会。这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近六成发生在酒吧、网吧、宾馆及其附近。

  原因 心智不成熟,易受外界影响

  为何这些青少年会走上犯罪道路呢?天心区法院从未成年人自身、家庭、学校、社会四个方面,对其犯罪原因进行了分析。

  首先,未成年人的人格还处于塑造阶段,易受外界影响,加上辨别是非能力差,遇事易冲动,往往无法冷静地面对外界的压力与诱惑,从而放纵自我、寻求刺激、以身试法。这些未成年人的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方面大多存在问题,比如父母离异,或父母外出,疏于管理等。社会影响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比如宣传色情、凶杀、暴力的刊物和音像制品泛滥。

  在学校,单纯的应试教育重视知识,往往忽视了对学生思想道德和心理健康的教育,以及法制教育。部分学校对住校生的课外管理不严,导致部分学生受外界引诱而犯罪。

  对策 多方努力重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天心区法院呼吁,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努力,及时掐断未成年人的罪前苗头。

  对家庭而言,父母应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不要溺爱和纵容孩子,对犯错的孩子及时疏导,给他们创造一个温暖的家庭环境。外出打工的父母,在满足子女物质需求的同时,还要多和子女联系,重视他们的情感需要,用正确方法去管教。

  对学校来说,应改变那种只重分数、片面追求升学率的不良倾向,注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教书先育人,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耐心教育,不能歧视。同时,还要开展法制教育,让青少年知法、守法。

  对于社会,需要相关部门齐抓共管,为未成年人成长提供一个健康的外部环境。要净化影视报刊文化市场,杜绝黄、赌、毒对未成年人的侵蚀;加大对网吧、酒吧的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不让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游戏室;还要加强社会治安,减少未成年人的外部诱因。

  典型案例

  禁止伤人少年进酒吧网吧

  2017年7月16日凌晨2时多,在天心区某酒吧内,17岁的陶某与樊某因口角而发生斗殴。之后,陶某叫来朋友左某(17岁)等10余人,把樊某及其朋友龚某喊出酒吧,对其进行殴打。

  在此期间,左某手持砍刀将龚某头部、腹部、手部多处砍伤。7月18日,左某被警方抓获,陶某也于26日投案自首。后经鉴定,龚某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二级,樊某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

  天心区法院判决,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左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判处陶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四年。此外,禁止两人在成年之前进入酒吧、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

  据介绍,这是该院首次把禁止令写入判决书,目的是给自制力尚不健全的未成年人加一道紧箍咒,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

  帮助失足少年重返校园

  2015年9月12日中午,在长沙某学院宿舍内,16岁的罗某某因琐事与同学谢某某发生争执,继而肢体接触。罗某某竟拿出一把尖刀,刺中了谢某某的左侧腹部。后经鉴定,谢某某左侧横结肠对穿伤,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二级。天心区法院判决罗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该案判决后,罗某某很后悔,同时希望能返校读书。为此,承办法官走访其就读学校,在了解其在校表现、认罪、悔罪情况后,依法向罗某某户籍所在地司法局发出湖南省实行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委托函,并向该学校提出建议,为罗某某返校读书提供机会。后经法院回访,罗某某已返校读书,且在校表现良好,与同学也化解了矛盾。

  2017年,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列入校园暴力十大典型案例。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朱炎皇 周智勇 文天骄

编辑:向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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