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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复征 今起买机票多掏10元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吴鑫矾 编辑:高芹 2018-06-05 09: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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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讯(记者 吴鑫矾)时隔3年后,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恢复征收。昨日,国航、东航、春秋航空、中国联航、昆明航空、深圳航空、西部航空、奥凯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发布公告,从6月5日起,上述航空公司将复征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标准为每名成人旅客每航段10元。截至发稿时,南航尚未公布燃油附加费恢复征收的相关通知。

  记者综合多家航空公司的公告来看,此次征收燃油附加费的范围主要为国内航线。其中,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每人每航段由人民币0元上调为人民币1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人每航段由人民币0元上调为人民币10元。燃油附加费征收以出票日期为准,6月5日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不征收燃油附加费。6月5日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变更至6月5日(含)以后,不按照新标准补收燃油附加费。

  此外,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的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收取。

  据了解,燃油附加费在旅客购票时与票款一并收取,燃油附加项目和标准在客票上单独标示。旅客在退票时,燃油附加费将按实际收取金额退还。

  目前,国内航空公司的国际线燃油附加费由各航空公司自主确定,报民航局备案即可,具有相当大的灵活性。国内线燃油附加费则须严格遵循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燃油附加最高标准公式,在最高标准下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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