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记者 邓艳红
“社交分享经济模式”“边分享边赚钱”“努力3个月,日赚3000元+,月入5万元+”……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一个自称为用户搜罗全球好物的个性美食生活平台“环球捕手”进入长沙人的视野。
缴纳399元便可成为“环球捕手”的会员,可在该平台上购物;邀请他人成为会员获得100元奖励,直属会员购物时,邀请人还能获得一定的返利。这种营销模式让“环球捕手”迅速走红,也引来人们对其涉嫌传销的质疑。“环球捕手”是创业新模式还是传销的变种?成为“环球捕手”会员,是不是每天发朋友圈便可轻松赚钱?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事例
有会员尝到甜头
称一个多月赚了上千元
“不需要囤货,不需要往里面砸钱,还能享受会员的利益。”说起“环球捕手”,市民钟女士赞不绝口。实际上,钟女士成为“环球捕手”会员才一个多月。
钟女士说,首先是价格优势,成为“环球捕手”会员后,买东西享8.5折。“环球捕手”虽然自称是一个美食生活平台,但实际上是一个包罗万象的电商平台。在这里,会员不仅可以购买美食,也可以购买其他商品。
其次,成为“环球捕手”会员后,等于拥有了自己的店面,将店面分享到朋友圈,如果其他会员在钟女士店面购物,钟女士便可获得一定的佣金。最快的赚钱方式是邀请他人成为会员,每邀请一位会员便可获得100元奖励,直属会员购物时,邀请人也能获得返利。钟女士拥有多少直属会员呢?她告诉记者,自己快成为“经理”了。按照有关规定,成为“经理”要邀请25名会员或者直属会员消费满一万元。“我做的时间虽然只有一个多月,但轻轻松松赚了上千元。”钟女士说。
有会员被坑
说自己在该平台买到假货
并非所有会员都认同“环球捕手”,市民小蕾(化名)怀疑自己在该平台买了假货。
小蕾是某麻辣店的员工,今年4月在店老板的邀请下,她成为“环球捕手”的会员。她用掉一张会员优惠券,买了两盒氨基酸保湿滋润面膜。“我很多朋友都在用这款面膜,效果很好,朋友在日本买的每盒要120元。”小蕾说,“我买了两盒才150元,他们说是搞活动才这么便宜。”
然而,小蕾用了两片这样的面膜后竟然出现皮肤过敏的症状,于是怀疑她买的两盒面膜是高仿的假货。
最让小蕾生气的是该平台的售后服务。因面膜使用效果不佳,小蕾想给店家“差评”,但她发现根本不能进行评价,便提出了退货的要求。开始,平台客服人员没有答应,要小蕾去做鉴定证明面膜是假货才能退货。“100多元的东西,谁愿意花精力去做鉴定呢?”小蕾坚持退货,但每隔一段时间就有一位客服人员给小蕾打电话,弄得她心烦意乱。双方相持了20多天,店家才答应退货。
调查
花掉400元优惠券需要消费3588元
记者输入钟女士的邀请码,缴纳399元注册成为“环球捕手”的会员。
成为会员时缴纳的399元,可以在该平台任意选择一个价值399元的商品。当记者仔细挑选商品时,钟女士说:“你不用纠结这些商品,因为平台会送400元的优惠券,商品相当于白送。”
事实上,这400元的优惠券是由10元、20元、30元、40元、100元面值的优惠券凑起来的,每张优惠券的使用都有一定的条件,如购物满88元方可使用一张10元优惠券,购物满899元才能使用一张100元优惠券,如此算来,花掉这400元优惠券需要消费3588元。
会员登录“环球捕手”APP后,里面有“商学院”,分“新人手册”“高手进阶”“捕手风采”三个板块,分阶段教会员如何营销。不少新晋会员往往会被老会员拉入微信群中,群里面会讲课,课后还会布置作业。记者从一名会员的课件中看到,第一课的课后作业要求会员将自己为什么加入“环球捕手”、加入以后的变化写下来,发到微信朋友圈;第二课的课后作业是在朋友圈中配图展示“环球捕手”平台的优势和实力,或者将明星参观公司的照片、“环球捕手”参与的公益活动等发到朋友圈,还要截图发到群里,给老师检查。
小蕾告诉记者,她成为会员后,很快就被人拉进一个300多人的微信群。后来,这个300多人的微信群被人举报被迫解散。不久,小蕾又被拉进一个100多人的微信群。
质疑
多级分销模式存在传销嫌疑
比起购物省钱,“环球捕手”真正吸引用户的是发展会员的返利以及获得晋升后从下线获得的收益。这种多级分销模式曾让“环球捕手”会员迅速增加,也招来了人们对其涉嫌传销的质疑。
记者从一名相关人员处获得一些文件:缴纳399元成为“环球捕手”会员,便可以招募会员,每招募一名会员可得到100元奖励,招募25名会员或者招募的会员消费达到一万元,便可晋升为经理;经理直接拉一人可获得200元奖励,间接拉一人可获得100元奖励,招募750名会员或团队会员消费满30万元,加上培育两名以上的经理,便可晋升为总监;总监直接拉一人可获得250元奖励,间接拉一人可获得150元奖励。
普通会员、经理、总监的三个级别,被称为“三级分销”模式。在这种模式和利益机制下,直接的收益来自发展会员的收益、管理收益,级别越高,收益越多。因此,要想获得高收益,最快的方法就是拉人头。
但是,这些文件均未标注来自“环球捕手”官方,一些版本中还标注“纯属个人手写,非捕手公司官方图”的字样。记者在“环球捕手”官网上确实看不到招募会员和营销模式的相关内容。但记者接触的一些“环球捕手”会员说,他们都是按照“三级分销”模式进行运作的。
这样的营销模式是不是传销?长沙市工商局打击传销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他们没有接到市民的投诉,不了解“环球捕手”的详细内容,如果市民投诉,他们会进行调查。律师称,传销存在一种典型模式:分销的级别、拉人头,并以此产生盈利。
去年7月底,“环球捕手”微信公众号被腾讯永久封号,原因是涉嫌传销。腾讯称“经用户举报,平台核实后发现,公众号‘环球捕手’涉及多级分销”。针对传销质疑和封号,“环球捕手”的母公司将责任推给当时的合作方——湖南千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称“千禧网络的部分会员在未经‘环球捕手’官方许可的情况下,多次使用投资方的平台名称及标识,过度鼓吹资本,并冒充其公司官方行为,进行夸大宣传等恶性推广”。
警惕
类似电商平台曾被查处
近年来,云集微店、云联惠等电商平台都曾风光一时,因“涉嫌传销”被查处。
浙江省工商局在2017年“红盾网剑”专项执法行动实务公示会上,公布对云集微店APP的处罚结果,认定云集微店系网络传销,罚没958.41万元。经浙江省工商部门调查,云集微店APP于2015年2月12日开始上线试运营,从2015年3月26日开始,当事人设定网络微店运作模式:每人缴纳一年365元的平台服务费,可以成为云集微店的店主(实际上并不开店),邀请其他人加入成为新店主。一名店主直接发展30名新店主或间接发展130名新店主方可成为导师;导师团队招募店主1000名,可向公司申请成为合伙人。
今年5月9日,广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5月8日,广东省公安厅部署广州警方开展收网行动,成功摧毁云联惠特大网络传销犯罪团伙。经查,云联惠以“消费全返”等为幌子,采取拉人头、缴纳会费、积分返利等方式引人加入,骗取财物,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云联惠宣传册称,其运营模式是实现三角消费的“100%全额返还”,即成为云联惠注册会员的消费者,去云联惠联盟商家消费,由加盟商家提交消费总额的16%给云联惠。然后,云联惠以每天万分之五左右的返还比例,以积分转换形式持续返还给消费者和商家(累计返还116%)。
相关链接
“环球捕手”CEO否认涉嫌传销
对于外界的质疑,“环球捕手”CEO李潇称,“环球捕手”的会员体系确实存在会员、服务商和优秀服务商三种概念,但并非所谓的“上下线”关系,分销体系只有一级而非多级,即会员邀请一名新会员会获得奖励以及新会员消费的佣金,这是仅有的一级。他进一步解释,当会员邀请新会员达到一定数量或新会员消费超过一定额度时,平台会从中选择一些优秀的会员,邀请其成为服务商;优秀服务商是服务商中的佼佼者。服务商和优秀服务商将承担管理统筹和服务会员的职责,基于其团队人数和销售额获得相应奖励。服务商和会员的奖励和佣金来自品牌商,而非“环球捕手”。当品牌商入驻“环球捕手”平台后,商品的销售佣金将直接打到各个服务商的公司账户,实现公对公的关系。
“目前平台微亏,会员费收入占当月总营收的20%,这是一个非常健康的比例,一些直销公司的会员费大于70%。”李潇称,目前盈利不是重点,公司拥有三千万名高质量用户,是不愁变现的。(据《新京报》报道)
星城夜谈
监管应主动向前
文峰
“边分享边赚钱”“努力3个月,日赚3000元+,月入5万元+”……这种宣传语确实会让人产生某种不好的联想。翻阅相关案例,我们就可以知道,之前很多传销组织都用过类似的宣传语,特别是“环球捕手”微信公众号因涉及多级分销被腾讯永久封号,更让大家质疑。
我们必须要注意的是,仅仅质疑是不够的,这个事应该有一个明确的官方定性。也就是说,如果“环球捕手”是传销,那就应该依法取缔,并且监管部门应该注意所有类似经营模式的动向以及它们造成的不良后果。如果它不是传销,并且符合当前市场的发展潮流和发展规律,那就应该以正视听,做好服务工作,鼓励其发展。
就目前的信息而言,“环球捕手”自称是“社交分享经济模式”,这种模式一般存在于朋友圈中。由于是在朋友圈和微信群里推销和买卖,它们很容易绕开工商、食药监等部门的既有监管。如此,它们可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
前不久,江苏淮安市民朱女士通过这种模式购买了一款“网红减肥药”,两天后出现全身无力、头晕、心慌、呕吐等症状,可体重一点没减掉。后经权威部门检测,这种减肥药中含有西布曲明等违禁成分。有关调查发现,其销售套路主要是先起一个时尚、令人费解的药名,如“左旋肉碱咖啡王”“巴西果蔬塑身压片糖果”等,然后通过网络社交软件一对一私下分销、零售和支付。此外,假货和高仿等问题都与这种模式相关。
这就警示我们的监管部门必须主动向前,主动升级监管体系。如果监管不到位,消费者的权益就有可能被侵犯。只有“扫雷”“排雷”,市场才能良性运转。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邓艳红
编辑: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