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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涉恶团伙以传销为幌子拘禁抢劫 15名受害人成为帮凶

来源:红网 作者:彭燕飞 蒋新慈 编辑:徐丹 2018-06-19 14: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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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会现场。

  红网时刻6月19日讯(见习记者 彭燕飞 通讯员 蒋新慈)“兄弟,过来我们一起开公司,保证赚大钱当老板。”这是廖某的大学同学郑某近期打来的第九个电话,“苦口婆心”地劝导他出门干事创业。可是来到郑某所在的“公司”后,接下来遭遇到的非法拘禁、殴打、抢劫等让他始料不及。6月19日,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通报,打掉一个涉嫌传销、非法拘禁、抢劫、诈骗的涉恶团伙,抓获团伙成员18人,依法刑事拘留18人,连带破获系列案件12起,成功解救受害人13人。

  被女网友骗至长沙,后变成团伙成员发展下线

  去年中旬,家住江西偏远农村的郑某通过网络认识了女网友杨某,两个人迅速确立了恋爱关系。不久,杨某约郑某来长沙相聚开启新生活,不料,新生活没展开,苦难却开始了。“当时通过‘网恋’认识的,我来到长沙跟她见面后,她身边的人立马就控制了我的人身自由,还没收了我的手机,他们把我带到一个小区里,在房间里每天都监视我。”郑某说,团伙每天给“新人”洗脑,灌输发展下线,赚大钱的理念,而且“新人”每天还会不定时遭到殴打。

  为了尽快发展下线,获取更多自由,郑某便打起了大学同学廖某的“主意”。“完全是身不由已,只有发展更多下线,我才能‘升级’,才能获得更多自由,我们这些人都是从‘受害人’变成这个团伙成员的。”郑某无奈地表示,这一团伙共3个窝点,每个窝点都是由主任、管家、大精英、国宝、帅哥(美女)组成,只有拉入的下线越多,才能在团伙里“升级”,获得更多利润分成。

收缴的涉案工具。

  团伙成员有相关规章制度,实施层级管理

  这一团伙成员是如何发展下线,并获利分成的呢?

  马王堆派出所民警刘渊介绍,2017年1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郑某、姚某、吴某等人以合伙开公司的名义,虚构高回报产品,先后将15人骗至长沙,将受害人随身财物抢劫一空,并使用暴力手段限制人身自由,逼迫其以谈恋爱、交友、投资入股等方式发展下线。为便于作案,犯罪嫌疑人郑某、姚某、吴某等人在该小区3个不同楼栋设置了3个窝点,通过各个窝点进行不同层级、不同人员的日常管理和非法拘禁,实现有组织、大规模的抢骗犯罪活动。被胁迫的受害人“依葫芦画瓢”,对新进人员再骗、再抢、再非法拘禁,从受害人变成犯罪嫌疑人。直至被抓获时,有15名受害人变成了帮凶和犯罪嫌疑人。

  “每个窝点都有一个女的,负责吸引网友出来见面,这些女的‘搞定’一个人可以分得300-400元,主任和管家级别的每个月领取定额工资,层级越低,越没有利益分成。”刘渊说,“该团伙成员众多,有相关规章制度,实施层级管理,有10多名受害人被该团伙控制。”

抓捕的犯罪嫌疑人。

  3个窝点全部捣毁,抓获团伙成员18人

  5月28日18时许,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马王堆派出所接110报警,称在长沙市马王堆某小区601房,有多人被强行拉入传销组织非法拘禁。

  专案组迅速制定了抓捕方案,集结警力进入指定“战斗”位置。当晚20时许,抓捕组强行撞开房门,成功解救了3名被非法拘禁、抢劫、诈骗的受害人。并将房间内的杨某(女,21岁,湖南凤凰人)、左某(男,28岁,云南彝良人)、卢某(男,24岁,贵州人)等10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经过进一步侦查,发现该小区A6栋、D4栋还有该团伙另外两处据点。当晚23时许至第二天凌晨1时,专案组乘胜追击,将上述两处窝点的犯罪嫌疑人陈某(男,24岁,四川自贡人)、郑某(男,22岁,江西广丰人)等10人成功抓获。

  目前,芙蓉警方已依法刑拘涉嫌非法拘禁、抢劫、诈骗的郑某、杨某等18名犯罪嫌疑人,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来源:红网

作者:彭燕飞 蒋新慈

编辑: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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