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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省级质量核查组6月25日出征

来源:红网 作者:李璐 编辑:刘威成 2018-06-24 22: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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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6月24日讯(记者 李璐)6月24日,湖南省召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阶段省级质量核查工作动员会。为开展好本次核查工作,全省7个核查组,将分赴14个市州,自6月25日起开展为期6天的核查工作。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按照有关时间节点要求,6月份必须完成污染源清查及审核工作,6月底要做好清查结果上报工作。为开展好本次核查工作,全省集中抽调了省市两级环保、农业部门共56人组成7个核查组,将分赴14个市州,于6月25日起开展为期6天的核查工作。

  本次核查工作重点包括前期准备工作、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及管理工作、清查工作等三个方面。其中企业名称、统一信用代码、地理坐标、行业代码等四项清查指标缺一不可,否则实行一票否决制;着重把握漏查率、错误率和重复率。

  目前,全省污染源普查各级清查工作已经进入到清查数据信息审核汇总和结果上报的关键阶段,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开展核查工作,就是强化对各市州、县区前期准备及清查情况进行质量核查,掌握实际情况。

  会议要求,核查组要按照已经下发的工作方案,结合前期赴各地开展普查现场督导时积累的业务知识和掌握的实际情况,切实弄懂吃透核查工作的标准要求和技术要点,切忌图形式、走过场。要加强沟通交流和信息联络工作,核查结果和在核查中发现普查工作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普查办进行反馈。各组完成质量核查任务后,要将核查结果和实地检查情况及时形成总结报告,按时报送省普查办。省普查办要根据核查实际情况,对普查工作开展好、清查结果质量高的地区予以表扬,对工作滞后、数据质量低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尤其要对工作进度严重滞后、问题突出的地区进行督办、约谈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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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璐

编辑:刘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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