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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为特困供养对象购买住院护理保险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刘跃兵 编辑:高芹 2018-06-25 09: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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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6月24日讯(记者 刘跃兵 通讯员 郑群 彭明军)6月22日,新田县政府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田支公司支付45.65万元,按每人每年250元的标准,为全县1826名特困供养对象购买“住院护理保险”。

  在保险期内,特困供养对象因遭受意外伤害、疾病在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院住院治疗时,保险公司将向特困供养对象支付生活护理费用(限护理人员工资),标准为:在乡镇医院治疗,实行半护理的,护理人员工资每天90元,实行全护理的,护理人员工资每天110元;在县级医院治疗,实行半护理的,护理人员工资每天110元,实行全护理的,护理人员工资每天150元。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刘跃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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