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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首次举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增殖放流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徐亚平 于振宇 张脱冬 彭磊 编辑:彭笑予 2018-06-26 09:4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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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6月25日讯(记者 徐亚平 于振宇 通讯员 张脱冬 彭磊)“增殖放流活动现在开始!”6月25日10时许,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升在岳阳渔都码头宣布。随后,12名非法电鱼的被告人将用被罚的8万余元购买的400万尾鱼苗投放洞庭湖内。据了解,这是岳阳市首次举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

  今年1月1日,吴某等12名被告人在洞庭湖大桥至城陵矶之间水域,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电捕鱼工具“门板式”电网进行非法捕捞,被长航公安局岳阳分局民警查获。经现场称重,12人非法捕捞渔获物共计2150.05公斤。

  3月22日,公安部门将此案移送至岳阳楼区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认为,12名被告人非法捕鱼行为严重破坏了洞庭湖水域生态环境,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应对已破坏的水生物资源进行有效补偿和修复。因此,该院在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12名被告人提起公诉的同时,向岳阳楼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本着“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请求法院判令12名被告人在指定水域放流一定数量鱼苗。考虑到放流的季节性,公益诉讼人提出了先予执行申请,要求在6月30日前放流。6月21日,岳阳楼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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